沈阳市场监管局:对借防护商品“发财”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近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价格违法行为加大了巡查力度。1月24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沈阳市东北大药房肇工街店、沈阳万和益康大药房鸿基店、沈阳市五好大药房塔湾店在商品销售过程中,部分疫情防护商品未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并存在商品不同程度提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家企业立案调查,责令涉事药房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分别依法按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其他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据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22日印发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并连夜印制了4万份发放到全市40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下一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打击。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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