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禁止擺地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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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地攤是改革開放的產物及人們心中的記憶,各地應適當安排意義的地方安排地攤區域作為該城市特色,可作為旅遊熱點區,只要組織好了也是市民最喜歡的地方,也方便市民舊物品交換及收藏。擺地攤應與城市先進與落後無關,應該是特色(溫州當年只這樣發展出來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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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地攤也是社會的需要,如果禁止擺地攤的話,有好多人會失去生活來源,人們生活中一些必須品真的還需到地攤貨中去找,前幾天妻子讓我給他下班後買一包縫被子的大針,我走了好幾家商店都末買到,後來還是在一位擺地攤的老大娘處買到的,地攤所擺的物品都是老百姓生活中所需的物品,政府應積極引導,合理規劃讓生活困難和下崗職工大學生和失業都擺地攤,這樣會增加就業機會,也給困難群眾創造一份收入,不能禁止擺地攤,而是要正確對待擺地攤,地攤如果禁止了,那讓那麼多的地攤商人到那裡去就業,人民群眾的事無小事,這句話是政府部門說的,人民群眾擺個地攤都要禁止,那從何處體現和實現人民群眾的事無小事的具體工作,今年我國有八百多萬大學生畢業,全社會就業形勢就很大,如果讓全國擺地攤的都失業能行嗎,城市的文明不是擺地攤的讓文明止步不前,相反如果有關部門能正確引導,全理安排地攤擺放,我想地攤商品除了給人民群眾帶來方便的同時,也會是城市一道亮麗的風景,也會帶動當地旅遊業和餐飲業發展!


悟儉社會稿件


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不允許擺地攤的,只是合理劃定區域與時間管理好就可以了,並且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是不同的,比如窮國印度最近幾年就立法保護小商販的合法權利,任何個人與機構不得禁止,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再看看發達國家的歐洲國家,比如德國,本身就業率就是非常高,擺攤的並不是很多,但是政府會提供相應的區域和場地免費劃出來提供攤位,不管他們並不是在地下襬,而是牽引一輛輛售賣車,既乾淨又衛生,每個星期有固定的幾天供市民進行買賣,就像我們農村的趕大集,美國日本都允許在指定的區域和街路擺地攤,也有很多不指定的區域,無論窮過國與富貴國,地攤都是一種文化,提供的是市民的方便和就業,保障的是人類最基本的生存權,合理合法,無可厚非。


力帆548


我這個人一直都很同情弱者,他們在這個社會上算是底層人群,如,五十歲左右下崗職工,打工嫌他們年令大了,有的還有慢性病,也幹不了重體力活,弄點小東,小西的,擺個地攤,賺幾個零用錢,來補貼家裡,我看還是可以的!我建議,在成都,各個區成立自由市場,但必須要遵紀守法,的前提下,把自由市場,搞大,搞活,市民買東西方便,繁榮市場文化交流!這是我個人意見!


老羅15647


堅決支持地攤文化,從古至今地攤屬於一種文化一座城市的風景線,不能一概而論的說是影響市容環境而在於政府合理規劃統一管理真正把工作細化,真正為底層老百姓著想,真正"勤政,理政"最後結果會是"雙贏"。試想有多少像"王建林兒子隨便拿幾個億去做大生意的"說實話老百姓擺地攤就是掙個辛苦錢來補貼家用,還有讓年青人出來練練攤積累一些社會經驗也許若干年後會成為企業家!


hai4028


看似事情都有兩面。我現在是全職媽媽,我也想去買點玩具。地攤去。沒辦法,我去買東西,我也想在地攤那裡買,比較便宜。很多人都是的。但是,菜市場攤位要收費,門面店要收房租。還要交稅。所以沒辦法。

我這是上海比較是在周邊。菜市場附近就有擺攤,星期天特多去逛逛,好多東西便宜,樣子又多。還有好多小吃。門面店是買不到的。

我想晚上六點多去看看公園裡去了,賣賣玩具東西。我老公過幾天要失業了。還沒找好接著乾的事情。所以我也愁。我這裡房租就要1500,還不帶水電費。小孩還要吃奶粉。煩呀!大家為了生活加油吧!





玲玲一家三口生活


我始終認為禁止擺地攤的做法是不對的。理由是:

一,地攤經濟是市場經濟的一部分,是活躍市場的一種有效形式。即使在計劃經濟年代也沒有禁止串街走巷賣貨,沒有禁止擺地攤。尤其在菜市場周圍更是地攤密佈,都是農民、漁民直接把自己種植的蔬菜或養殖的魚蝦,送到集市進行交昜,也深受城市居民歡迎。

二,地攤經濟是扶持弱勢群體自力更生改善生活條件的必要措施。我在澳洲、日本、香港、臺灣這些文明程度較高、經濟較發達的國家或地區,都看到地攤經濟的存在,便是鮮明的例證。我國還存在下崗職工、殘疾人員、低收入人群等一些弱者,需要政府的支持與社會的幫扶。

三,地攤經濟對一些實體商業的發展也起到積極的輔助作用。城市裡有相當一部分小店鋪因受營業面積的制約及過高房租的壓力,生意越來越難做,有些己被迫停業。為了活躍城市商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在不影響行人通行及環境衛生的前提下,允許商家在門前設攤推銷商品,也完全可以做到的。

總之,發展地攤經濟,於國於民都是有利的。只要在營業場地、營業時間、環境管理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規範,落實相應的措施,對市容市貌是不會造成大的影響的。更何況,創建文明城市、加強城市管理,主要是體現在市民素質的提高上,而不是某種形式的統一上,更不能因噎廢食地採取“一刀切”的做法,影響經濟的發展和民生的改善。


玉堂行佛人


本人2017年前的十二年時間裡,都在廣州擺地攤,在廣州擺地攤最著名的是天光墟(也叫早市)。相傳天光墟到現在己延續有一百多年了。

所謂的天光墟就是在早上4點到天亮8點左右這段時間擺地攤,做交易,所以叫天光墟。天光墟的好處是不影響市容,壞處是這段時間大多數市民還在睡夢中,而地攤交易的喧鬧聲驚醒了市民,市民的投訴讓城管明令禁止了在市民住宅附近擺地攤。

白天的地攤大多數是在人行道上擺賣,不影響市民休息了,可是擺地攤佔道堵塞,影響了市民的出行和市容,同樣被禁止。

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在2014年,在廣州市來了全面整頓,不管白天,黑夜都不得擺地攤,就連一些不影響市容,不影響市民出行休息的地方也不讓擺,成百上千的地攤位被撤消,讓我們這些弱勢群體的地攤人不得不跟城管打游擊,東擺一下,西擺一下,從那時地攤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本人直到2017年底生意虧了好幾千,不得不放棄了擺地攤,出行深圳到酒店打工。

其實擺地攤還是有很多好處的,便利市民購買物品,解決了弱勢群體的就業問題。希望政府能儘快拿出好方案,好規劃來,讓我們這些弱勢群體能繼續擺地攤,開心的生活。


鄉村老來樂


關於取締城市擺地攤兒賣貨的問題。

這隻能說當地的城市管理沒有遠大的規劃,目光短淺,地攤兒貨,物美價廉,還能解決一部分人的生活來源, 只要領導劃出一部分可用的地段兒。要讓這類人擺地攤兒,既豐富了夜生活。又解決了物質的交流問題。

更不要忘了,現在的義烏小商品批發城是怎麼建起來的?想當年的義烏如果都像你們這樣,沒有一點兒眼光,趕盡殺絕,能有義烏的今日繁榮嗎?能有一年幾千億的成交利潤嗎?

路邊攤點,夜市,這也是一個城市的文化,應勢利導。就能產生雙贏的結果。

路邊擺攤兒,這是也是一個很無奈的事情。你讓馬雲,馬化騰,王健林,等或公務員兒,他們能去擺地攤兒嗎?這些擺地攤兒的人,都是一些低收入和沒收入的人,靠賣小商品,收入維持生活,

城市的管理者,用下去了解民情,網開一面,劃出地段兒,給這些人以生路,有生活來源,就能減少,很多的犯罪率, 自力更生,豐衣足食。何樂而不為?


手機用戶順風耳


擺地攤是底層老百姓的經濟來源!不能打壓和取締!要關心老百姓的疾苦!替老百姓著想!從實際出發!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說的是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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