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7號)
為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市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同時確保酒泉、嘉峪關兩地上班人員、相關物資運輸車輛正常往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來往酒泉、嘉峪關兩地上班或有固定住所的市域人員,需往返工作地的,經出示居住證、工作證、單位便函等證明材料首次登記後即可持證通行,不受戶籍和車牌限制。
二、對已經辦理酒嘉相關通行證的物資運輸等車輛均予以正常放行;對來往酒、嘉兩地相互探親訪友或辦理私事的人員一律禁止通行。
三、對酒泉居民到嘉峪關乘坐飛機或火車出行的人員,僅允許持票(或購票電子憑證)出行人員和司機通行,其他人員禁止通行。
四、對嘉峪關牌照車輛往來酒泉進行生活、民生、醫療等物資運輸車輛,辦理酒泉交警部門通行證後予以放行。
五、對來往酒、嘉兩地人員,要嚴格遵守戴口罩等安全防護措施,對不採取防護措施或不服從相關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規定的,一律禁止通行。
六、對往來酒、嘉期間發現存在乾咳、發熱等症狀的人員,就近到指定醫療地點進行檢測和留觀。
肅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日
閱讀更多 酒泉熱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