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對村(社區)、城市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的通告。為積極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嚴峻形勢,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實行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對社區(村居)疫情防控實行相對封閉式管理的通告》和《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令》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全區村(社區)、城市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
一、從2020年2月5日起,對全區村(社區)、城市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全區所有村(社區)、村民組(自然村寨)和小區只保留一個進出通道,本村(社區)、村民組(自然村寨)、小區的車輛一律不得外出,非本村(社區)、村民組(自然村寨)、小區的車輛、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三、每戶每2天只能安排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家庭成員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等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四、各村(社區)、村民組(自然村寨)、小區內居民確因特殊情況需進出的,均要測量體溫並做好登記。堅決做到不串門、不聚集,外出必須戴口罩。
五、居民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及時就診。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村(社區)、村民組(自然村寨)、住宅樓棟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六、2020年1月1日以來,凡途經或停留湖北核心疫區或其他重點疫區的來七星關區人員以及密切接觸人員,從到七星關區之日和接觸之日起,應主動向村(社區)報告,並自覺居家隔離觀察14天;14天后,也要儘量延長相對隔離。目前在省外即將要返鄉的人員要提前報告,村(社區)要及時登記,納入臺賬管理。
七、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超市、藥店、農貿市場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毒,進入人員一律測量體溫、戴口罩。
八、承租房屋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接受村(社區)的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如實報告有關情況。同時,房屋出租的主體單位或個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各村(社區)、村民組(自然村寨)、小區內居民必須自覺接受村(社區)相關疫情防控的詢問登記,實事求是告知清楚。必須將不是本地牌照的車輛及車主的相關信息如實報告村(社區),接受村(社區)的管理。
十、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務必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十一、為避開疫情傳播期出行,降低被感染的風險,需返回外地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由村(社區)核實當地復工復產復學的相關情況後,方可出行。
十二、對不遵守上述規定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嚴肅處理。涉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將相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上述措施解除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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