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讀《水滸傳》,只覺得好漢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極其灑脫,相互間的深情厚誼更是令人羨慕,你若有難我必來救,不計較生死得失,更不計較個人榮辱,為兄弟兩肋插刀,乃是真正的肝膽相照。
但現在再看水滸,發現當年忽視的一些情節簡直讓人毛骨悚然。梁山的各種情義,兄弟之情、救命之恩、賞識之義,帶來的往往是破家滅門、斷人前程的結果。
01晁蓋對及時雨宋江的答謝
晁蓋對宋江是很感激的。
“生辰綱”之事爆發,朝廷根據各種蜘絲馬跡確定了主謀是晁蓋,準備去抓捕他。本是鄆城縣押司的宋江得知後,悄悄傳訊晁蓋,讓晁蓋等人得以提前逃脫。
晁蓋是如何答謝宋江的呢?派劉唐給他送了一封書信和百兩黃金,宋江不貪財,只收了一條黃金當做留念,書信是留下了,結果被早有外心的相好閻婆惜發現並勒索,宋江一怒之下殺了閻婆惜,逃亡江湖,走上了造反之路。
這裡有個疑問,搶劫梁中書獻給岳父蔡京的生辰禮物是掉腦袋的大事,蔡京是當朝宰相,位極人臣,得罪他可能比得罪皇帝還恐怖;而宋江私自報信,也是大罪一樁。
在宋江還吃著官家飯的時候,這種事情不是應該小心謹慎嗎?既然已經派了劉唐過來,有什麼話不能讓劉唐轉告,非得寫成書信留下證據?況且劉唐之所以叫赤發鬼,是因為他鬢邊有一搭硃砂記,外貌特徵明顯,派這麼個人來,是怕引不起官府的注意嗎?
可以非常合理的懷疑,晁蓋就是想逼宋江上山,壯大自己的聲勢。只要有這封書信,就算不是閻婆惜,也遲早會有人把這樁事鬧出來,宋江要是不想吃牢飯,加入晁蓋的團隊是最佳選擇。
而且他還怪不了晁蓋,書信雖是晁蓋寫的,卻是他自己保管不當遺失的。只能在心裡暗自鬱悶。
以晁蓋的性情,他不一定能想出這樣不顯山不露水的計策,但大家別忘了,他身邊還有個智多星吳用,吳用想出來的辦法,大多數是讓人打落牙齒和血吞的,明知是他使的壞,你還只能感激他。
此時的宋江,雖然和江湖人士多有來往,但他家有薄產,在當地又有極好的名聲,不到迫不得已的時候,不會想要落草為寇。
晁蓋的答謝,讓他徹底走上了不歸路。後來對付晁蓋,未嘗沒有這方面的原因。
02宋江對美髯公朱仝的報恩
當然了,宋江和晁蓋能成為朋友,正是因為他們有相同的三觀。
宋江殺了閻婆惜之後,跑回家中躲藏,縣太爺命馬兵都頭朱仝、步兵都頭雷橫前去拘捕,朱仝和宋江交情好,讓雷橫和其他人守住莊門,自己獨自進莊,在佛堂的地窖裡找到了宋江,不但沒抓,還勸他逃到外地。
說實話,誰要是做了朱仝的上司,那真是倒大黴。私放嫌疑犯這種事兒,他不是第一次幹了。之前晁蓋能逃跑,不但因宋江報信,還因他高抬貴手,私放晁蓋,這會兒又放了宋江,沒過多久還放了雷橫。
雷橫殺了新任知縣的相好,被判發配濟州,朱仝押送,路上放走了他,自己回縣衙自首,原著的描寫是“斷了二十脊杖,刺配滄州牢城”,也就是臉上刺字發配到了滄州。
雖然朱仝挺對不起上司的,老是私放嫌疑犯或犯人,但他對朋友是真講義氣,誰有這樣的朋友都會開心。他的朋友們是怎麼對待他的呢?斷他前程,陷他於不仁不義的境地。
朱仝雖然被髮配了,但他生得相貌堂堂,還有一把美髯,滄州知府以貌取人,覺得這是個好漢,很賞識他,不把他下到牢城營裡,留在府裡聽用。
偶然被四歲的小衙內看到,非要吵著讓他抱,自此投了緣。朱仝用心經營這層關係,每天的工作就是帶著小衙內四處玩耍,不但沒受罪,還極有可能靠著知府往上走一步。
但梁山一干元老都感激朱仝,派吳用、雷橫、李逵特意到滄州來邀請他入夥,態度非常誠懇。
朱仝明確表示拒絕,他對吳用說:“雷橫兄弟,他自犯了該死的罪,我因義氣放了他,他出頭不得,上山入夥。我自為他配在這裡,天可憐見,一年半載,掙扎還鄉,復為良民,我如何肯做這等的事?你二位便可請回,休在此間惹口面不好。”
雷橫還不樂意,說道:“哥哥在此,無非只是在人之下伏侍他人,非大丈夫男子漢的勾當。不是小弟糾合上山,端的晁、宋二公仰望哥哥久矣,休得遲延有誤。”
這是什麼意思?就為了滿足晁蓋、宋江的心願,非得讓良民入夥?朱仝也生氣了,道:“兄弟,你是甚麼言語!你不想,我為你母老家寒上放了你去,今日你到來陷為不義!”
雙方不歡而散。朱仝沒想到的是,為了逼他上山,李逵竟然把被他帶出來遊玩的小衙內殺了,原著的描寫是“頭劈成兩半個”,朱仝回去無法交差,只得跟著他們落草為寇了。
要說水滸中最無辜的冤死者,我覺得就是這個小衙內了。他才有四歲,沒做過任何惡事,原著中說這孩子“長得端嚴美貌”,並且活潑可愛,也只有李逵這樣的殺星,才下得了手殘殺這樣的孩童。
朱仝雖然上山,心裡始終憋著一股氣,數次要和李逵以命相搏。一方面,他和小衙內相處了一段時間,對這小孩子有了感情,想要為其報仇;另一方面,這是徹底斷了他的後路。
那麼問題來了,是個人都知道李逵最愛惹事生非,為什麼非得帶他?而且以李逵的腦子,他怎麼想得出殺小衙內就能讓朱仝上山?必然是有人指使的。
至於指使他的人是誰,大家想想他最聽誰的話就知道了。
朱仝為了朋友之情、兄弟之義,等於是背叛了官府,被刺配滄州的時候,他是不後悔的,否則也不會放了雷橫之後回去自首。可能他覺得自己違了國法,受罰是應該的吧。
但在看到小衙內身殺的那一刻,我想他一定後悔了。
真的朋友,難道不是應該成全對方的心願嗎?為什麼非要用這樣極端的手段強人所難?
03宋江對霹靂火秦明的賞識
另一個倒黴蛋是秦明,他的職位比較高,是青州指揮司總管本州兵馬的統制,青州知府慕容彥達想讓他去剿匪都不能用“派”,只能用“請”。
經過一番打鬥,秦明中計兵敗,被好漢們俘虜,眾位頭領賞識他,力勸他入夥,被他斷然拒絕,說:“秦明生是大宋人,死為大宋鬼。朝廷教我做到兵馬總管,兼受統制使官職,又不曾虧了秦明,我如何肯做強人,背反朝廷?你們眾位要殺時便殺了我,休想我隨順你們。”
想來也是,人家出身將門,好端端的當著朝廷的官,哪看得上土匪窩?何況,他要是入了夥,他的家人能有好下場?就算是為家人著想,他也不敢降,寧死也不降。
看出他意志堅定,頭領們也不再勸了,表現得很大氣,答應放他回去,好酒好肉的招待著。秦明覺得這真是一群有原則的好漢,放開胸懷,大醉一場。
第二天回青州,發現城門外一片狼藉,煙塵四起,無一個人來往,還死了許多人,原著的描述是“原來舊有數百人家,卻都被火燒做白地,一片瓦礫場上,橫七豎八,殺死的男子婦人,不記其數。”
秦明心下生疑,這會兒他還不知道,昨天晚上好漢們手下的一名小卒騎著他的馬、穿著他的盔甲、拿著他的武器狼牙棒,冒充他在城門外燒殺搶擄,坐實了他入夥梁山的事實。
這場戲演得太真了,以“不記其數”的人命作為代價,慕容彥達不能不信,一怒之下殺了秦明的全家老小。在秦明叫城門時以為他想賺開城門,死活不開,還把他妻子血淋淋的人頭挑在槍尖上給他看,以表示自己絕不上當。
秦明滿心憤恨,不過他最恨的不是慕容彥達,而是冒充他的人。因為他的邏輯是很清楚的,冒充者才是害他家人的元兇。
面對秦明的憤怒和悲痛,宋江輕描淡寫地表示這條計策是他定下的,目的是為了讓秦明加入自己的團隊。
秦明驚呆了,說:“你們弟兄雖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個,斷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
宋江覺得老婆死了不是什麼大事,說道:“不恁地時,兄長如何肯死心塌地。雖然沒了嫂嫂夫人,宋江恰知得花知寨有一妹,甚是賢慧。宋江情願主婚,陪備財禮,與總管為室,若何?”
在宋江的意識裡,一個老婆死了,再送你一個,還有陪嫁,這樣總可以了吧?你要是再鬧可就說不過去了喲!
秦明能怎麼辦?他還不想死,只好接受了宋江的“好意”。
【結語】
這類事情在水滸世界中不是發生了一起兩起,而是很多很多。金槍手徐寧、玉麒麟盧俊義、玉臂匠金大堅、聖手書生蕭讓等人,都不是自願上山,而是被“賺”上梁山的。
“賺”是給彼此留點體面的說法,說直白點是“逼”。逼上梁山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被朝廷所迫,一種是被梁山所迫。他們屬於第二種。
揭開表面上的情義,梁山內裡有點可怕。很多人根本不配用“好漢”這種稱呼,稱之為山賊土匪或者惡徒也許更合適。
幸好還有魯智深、武松、林沖這些人,否則水滸就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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