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检疫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有关保障措施的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人员应急运输高效、顺畅。对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及医患等人员运输的车辆跨省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并保障优先通行。
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方面。承担疫情应对各类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护人员的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应急运输),可以按规定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额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持证车辆享受交通运输部"三不一优先"政策,即: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通行证》办理流程方面。应急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的市级卫生与健康、工业与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将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调拨及医护防护、防控人员转运信息(《通行证》需填写的信息)提供给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网上自行填写,自行打印,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石家庄市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公开电话: 0311—87839500。
(通讯员:曹源 李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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