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理這兩項業務不用“見面”

生活晨報全媒體記者 梁耀華 太原報道 2月7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疫情防控期間,

採用“不見面、非接觸”的模式辦理在該局登記註冊企業的經營異常名錄移出和信用修復業務。


企業申請經營異常名錄移出和信用修復時,將申請材料採取發郵箱、傳真等方式提交,並在材料中標明聯繫人以及聯繫電話。


企業辦理這兩項業務不用“見面”


對材料齊全且書面檢查符合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條件的企業,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企業名下並公示。


企業辦理這兩項業務不用“見面”


對材料不全或書面檢查不符合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條件的企業,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之日內一次性告知企業。


在信用修復辦理方面,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實地檢查,對符合修復範圍和標準的企業,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信用修復決定,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企業名下並公示。


對不符合信用修復範圍或標準的企業,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電話一次性告知企業不予受理的理由。


在疫情防控期間發揮重要作用,並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供煤、供電、供油、供氣、供暖和重要生產、生活物資保障供應以及醫療衛生、食品藥品經營等領域企業的申請,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優先辦理。


疫情結束後,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疫情期間辦理的經營異常名錄移出和信用修復企業進行定向抽查,依法查處存在違法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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