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入莆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第 1 号公告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决定实施入莆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期间,凡通过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火车站等各种途径进入莆田(不含由高速公路、铁路途径莆田)的人员,应通过“莆防控”健康登记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抵莆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工作。
所有入莆人员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履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请予以理解配合!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0日18:00起施行。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2 月10日
来源: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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