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下,李文亮医生的事迹,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各方的解析,给我们再一次普及了社会上“吹哨人”角色的意义,也让我们对“吹哨人”这类“英雄”油然而生崇敬之情。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但是,发现一个很怪异的现象,似乎我们的很多“英雄”都带着--悲壮的、苍凉的“背景色”。

很多都是离开我们之后,才有人忙着祭奠、怀念、歌颂、传扬和表彰;

才忙起来去追责、惩罚那些曾经亏待、冤枉“英雄”的人和事。

算是对“已逝”斯人的一些补偿吧。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从古至今,在从“凡人”到“英雄”的这条路上,似乎我们的文化基因中、道德规范里,充满荆棘,对“英雄”要求的总是太过苛刻。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即使如今,现实中、网络上,仍然有大量的人觉得“英雄”就不应该大富大贵,就应该深藏功与名、居陋室于野;

就应该洁身自好、碧玉无瑕、一尘不染、片叶不沾身,而还要求他们能做出与其身份、职业、体格特征不符的,有巨大反差的事情,这样的人才能让人心服口服的称之为--“英雄”。

但凡有些个“凡人”,或因个人的、家庭的、职业的相关瑕疵,或者只要和金钱、权力、奖赏、奖金等物质条件或可能荫及子孙的条件挂上钩,

那些所谓的“英雄行为”就很可能变成基于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才如此的“奋不顾身的”的道德绑架,甚至还要被谴责、奚落,抑或就此“名裂”了!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比如我们的消防英雄、缉毒英雄,我们现在一线的医生和护士,这些与本身职业相关的,就会有人说“这是他的本职工作啊!”、“这是他们分内的职责啊”云云。

这让本就悲壮苍凉的色彩上,似乎又蒙上一层“不知所措”的阴影。


昨天,看到一个短文。

我们知道,现在在湖北或在全国防疫一线的医生护士,都担得起“英雄”的称呼。

但是“英雄”是人,不是神。也要吃喝拉撒的,特别是我们的医生护士大多是女性,在支援一线期间难免遇到生理期。

为此有人考虑的很周到,下图中的梁珏(拼音:jue,音同“决”)女士提议捐助女性生理期的安全裤。但是有一些不知道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的人的留言让人恶心到了。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试问:英雄身后的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呢?


那么是不是可以事先、预先考虑:让为了保护大家挺身而出的、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而承担巨大风险的“逆风者”、“逆行者”,还有下文要重点说的--“吹哨人”,

在他们当下、有生之年或逝去之后,他和他的家人们,就享受“英雄”赞歌和待遇;


让每个“吹哨人”得到相应奖励的同时,并对他们的隐私妥善保护,而无后顾之忧,并让这些保护“英雄”的办法,制度化、法制化呢?而不仅仅是道德的谴责,抑或无用的说教!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因为,实际上“吹哨人”并不是一个那么好做的社会角色。当某个人打算并将“哨子”响起的时候,也就是他的处境最危险的时候。这个危险或许来自眼前,或许来自事件之后,抑或是一生相伴。


其实就像“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李文亮医生,他只是在自己亲友微信群中率先吹响一声轻轻的哨子,就很快收到了传唤和训诫,这对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这或许就算是有“案底”了。


如今,李文亮医生虽然走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精神是不是得到传承了呢?


其实,我们知道,甚至我们也相信,在以后的岁月里,必然还会出现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发生,比如--环保问题的偷排偷放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网络问题、金融证券内幕交易、医疗医保医药问题、徇私舞弊、国资转让、或许还有类似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等,这些需要相当专业水平的、只有内部人才能及时察觉的、资深领域的违法行为和预警,可能现在正在发生,也或许就在不远处即将发生,

试问:这些领域的人们,有人敢站出来“吹哨”吗?相信没有人敢做这样担保!因为不仅是害怕,也担心报复。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很多领域和行业,似乎依然有他们津津乐道的、行内人对视一眼就明白的、都要遵守的潜规则,或者只有内部人才知道的“暗箱”、“内幕”等,这些其实都在以隐形的、间接的或直接的危害着每个其他公民的利益。

有些内部交易、暗箱操作,看似离你很远,实则都在一个生态循环体系内。就如之前网络上有个段子描述的:一个菜市场全部涨价的原因--卖菜的、卖鸡蛋的、卖肉的各有需求,他们纷纷涨价,表面看似没有关系的几个个体,最终形成一套“涨价”的循环······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那么,我们有必要先深刻了解下,吹哨人是什么?

吹哨人(whistleblower),及吹哨人制度是舶来品,源自美国。

我们看很多欧美近代背景的影片或一些香港电影中,经常可以看到警察在发现或抓捕坏人的时候,边追边吹哨子的场景。

以前的“吹哨人”其实特指警察。

在这个名词出现之前、赋予新的意义之前,又类似告密者、内部举报人。

但是,后来人们为了避免“内部举报人”、“告密者”、“出卖者”这样的名词会传递给人负面印象,让举报人自己背负了心理上的负担、罪责和自我认同的道德绑架与谴责。

美国民权活动家拉尔夫·纳德在20 世纪70 年代提出了“吹哨人”的叫法。因很好地传递了为社会公义挺身而出的正面形象,“吹哨人”一词被沿用至今。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吹哨人的称呼源自警察追击嫌疑人吹哨子的举动,作为警察,是有警察保护制度和法律赋予他们的正当合法性。

可是现实中,只是给了“内部检举人”一个正面“吹哨人”的称呼,恐怕远远不能抵消其自身或其家人将要面临的风险。

所以激励和保护“吹哨人”的制度也应运而生。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吹哨人制度最早可追溯到200多年前的美国建国初期。

美国第一部保护“吹哨人”的法案,是在1778年7月31日,也就是《独立宣言》签署的两周年后通过的。美国影片中常见的“赏金猎人”就体现了这个制度。

但是在,1863 年3 月国会通过《虚假申报法案》,才真正意义上实际法律形式保护举报个人、企业和政府部门不正当行为的吹哨人,因《虚假申报法案》是在林肯任上通过的,也叫《林肯法案》。


据统计,在1987 年到2013 年间,美国政府依据《虚假申报法案》追回了389 亿美元的损失,其中70%即超过272 亿美元都要归功于吹哨人提供的举报信息。


除了高额的奖励,更重要的,也是打消“吹哨人”后顾之忧的制度,就是堪称天衣无缝的保护制度,类似关键证人的“安全屋”制度。

最能体现对“吹哨人”保护的案例,就是美国尼克松“水门事件”的“吹哨人”,直到2005年,尼克松去世11年后,已经91岁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前副局长马克·费尔特才承认他就是“吹哨人”。

无后顾之忧、不被训诫、适当的奖励、隐私保全等,都是对“吹哨人”应当做到的最起码保护。(注:本段部分摘自《经济观察报》第939期评论版-《评论:建立吹哨人制度道阻且长》(2019年9月23日)。本公号作者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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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吹哨人”(whistleblower)绝不是我们通常说的举报人那么简单。

在咱们国家也鼓励知情公民举报、检举,但这更多是对老百姓的一种道德劝导,鼓励老百姓与违法行为作斗争,走“群众路线”的一种方式。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而“吹哨人”制度,是官方与老百姓合作执法或共享执法权,且被广泛应用于金融证券、食品安全、腐败治理等领域。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所以国内外看似差不多,实则“天壤之别”--就如上面两张图-“朝阳群众”与“赏金猎人”的对比。


值得称赞的是,自吹哨人制度建立以来,美国涌现了无数的吹哨人,为美国的金融市场、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等领域,挽回相当损失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执法成本。

为了纪念这些无名英雄,鼓励更多的民众投入到吹哨人队伍,2013年,美国国会宣布,将每年的7月31日定为“全国吹哨人日”。从此,“吹哨人”有了自己的节日。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其实,建立“吹哨人”制度,单从法学的、立法的角度去看,去思考,并非太大的难事。

但是,我更担心的是民众层面的道德绑架、和保密制度的不完善,而让我们的“吹哨人”,不仅没有得到保护,反而陷入“原来是为高额奖金才吹哨”的道德绑架,或某些负责人“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的漩涡之中。


所以,为了我们的现在的,和已经远去“英雄”的精神得以传承,以及未来为了公共领域,能再次有人挺身而出;

“吹响哨子”的无名英雄们和那些“逆行”的英雄们,用这些掌握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凡人”敢于站出来,并再也不是带着“悲壮的、苍凉的”的色彩义无反顾;

这些的实现,不仅需要“道德上的宽容”环境,更要深入的专业领域的研究,为他们提供保护制度和庇护!

让每个吹哨人、有名无名英雄真切的感受到他们的“投之以桃李”,社会的“报之以琼瑶”。

让每个“英雄”,都能在当下、现实生活中、有生之年过得更好、更幸福!

这才是,不仅是对吹哨人,也是对任何一位挺身而出“凡人英雄”最好的报答、致敬和爱!

这才能激励更多的“凡人”挺身而出,成为那个“从天而降”的人!


不能让“英雄”寒心-他们的背后不应该是悲壮苍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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