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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14日消息,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水利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潘軍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軍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拒不執行省委決策部署,在人事凍結期間特別是省委對其做出免職決定並談話後,突擊提拔調整幹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操大辦其子婚宴,公務活動中違規接受在私營企業餐廳組織的豪華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插手下屬單位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肆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賄賂,嚴重破壞全省水利系統的政治生態。
潘軍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潘軍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潘軍峰簡歷
潘軍峰 黃河新聞網 資料圖
潘軍峰,男,漢族,1957年12月生,山西臨猗縣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年3月,任省水利廳水利管理處副處長兼省河道管護服務總站站長;
2000年8月,任省水利廳水利管理處處長;
2000年10月,任省水利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04年6月,任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兼總工程師;
2006年3月,任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7年12月被免去省水利廳黨組書記職務,2018年1月被免去省水利廳廳長職務。
(原題為《山西省水利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潘軍峰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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