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一对夫妻隐瞒到过湖北被查
近日,齐河城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孟孙社区一对夫妻前期曾到湖北省随州市,而未如实报告情况。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郑某振,男,34岁,户籍地:祝阿镇王府村,现住城区孟孙社区12号楼。
高某珊,女,34岁,郑某振之妻。
1月14日,郑某振驾车到济南市市中区,而后到湖北省随州市送大货车,并于1月16日5时到达。16日13时,他又乘坐出租车、火车、公共汽车,于1月17日凌晨到达济南市,而后驾驶私家轿车返回孟孙社区家中。
2月12日,湖北省随州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206人。高某珊也明知丈夫从疫源地返回齐河,夫妻二人均未向社区、居委会、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登记。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排查时,郑某振仍未如实报告。
在防控特大疫情的关键时期,郑某振、高某珊隐瞒事实,干扰疫情排查工作,造成小区居民心理恐慌。2月12日,齐河警方根据法律规定,对抗疫期间拒不执行政府决定命令的郑某振、高某珊分别给予行政罚款200元。
提醒
疫情还未结束,切勿麻痹大意!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特设立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举报内容:凡是发现从疫情较重地来我市人员或车辆未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或派出所如实申报登记的,或是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未实行居家隔离的,或是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未严格登记的,或是与疑似或确诊病人有接触史未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以及其他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未严格落实的,均可随时拨打上述电话。
德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乐陵公安、齐河公安
閱讀更多 齊魯晚報德州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