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大病醫保時間到期怎麼辦?

yukijia880716


樓主您好,我們只要正常的參加醫療保險,那麼無論是職工醫療保險也好,還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也好,他這個醫療保險當中都涵蓋了大病醫保的待遇,所以說我們大病醫保實際上是隨同我們醫療保險來同步參保交費的。當然如果說你的這個職工醫療保險是按月繳費,那麼就會造成2月份,如果你不能夠及時的交費,就會是一個到期的現象,那麼確實會比較麻煩。

但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都是在上一年度的年底之前一次性交納完成全年的費用,然後直接享受一年的報銷待遇,也就是在2020年的1月份到12月份之間都可以正常的享受到居民醫保的報銷,並且它涵蓋大病醫保的報銷待遇。

如果我們是企業在職職工,那麼實際上這個問題自己是不需要操心的,因為是由企業單位能夠給我們正常的繳納相應的醫療保險,包括養老保險的費用,如果我們個人是以靈活就業的方式來自主參保繳費的,那麼確實是比較麻煩一些,有些地區可能由於無法出行,或者是由於社保部門不能要求你去這個櫃檯來進行交費,所以說他一定會出臺相應的舉措,比方說暫時不會中斷你的醫保的報銷待遇,當恢復這個正常交費之後,那麼你去補交就可以了,並且還會免收滯納金的費用。


社保小達人


這確實是個既現實,又難避免的一個問題,我患糖尿病,高血壓十多年了,每月必需到定點醫院取藥。恰好今天是取藥的日子,而這個醫院門診前兩天剛好確診一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者,去取藥吧,擔心被感染,不去取藥,病又如何用藥來治療控制。再者,就是做好嚴密防護的情況下,因路途遙遠,還得坐公交汽車,又是高風險的環境,也不敢去。難,實在是難。想來想去,為了安全,在做好嚴密防護的條件下,自掏腰包,到藥店購買,以度過這個非常時期。我的作法,說不上明智,說出來,供一些有慢性病的老人參考,是否可行?,可因人而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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