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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十餘城出臺穩樓市新政後,瀋陽也加入隊列。瀋陽明確對於受疫情影響,造成延期交付房屋的,不作為違約責任,給予2個月延展期,同時,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且測溫、消毒、人員實名登記等條件後,有序解除售樓處及房產中介機構對外開放限制。
2月17日,遼寧省瀋陽市房產局、市自然資源局等聯合印發《瀋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房發〔2020〕5號)。
《通知》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切實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而言,此次《通知》內容涉及推進項目有序開復工、保障土地供應完善管理服務、積極促進商品房入市和銷售、穩妥釋放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工作、穩妥實施稅費支持政策、全面做好水電氣等要素保障、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其中,《通知》在明確推進項目有序開復工中提到,對以取得施工預許可證的項目,將施工預許可有效期暫延長至3月末。
同時保障土地供應完善管理服務。明確結合各區及房地產企業開復工需求,及時調整供地規模、節奏和時序,全力推進存量土地、淨地不淨、閒置土地、停緩建項目攻堅工作,進一步加大土地供應量。同時,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間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內的,該期款項繳款時間可延期至一級響應期結束後第五個工作日,期間不計違約金。
此外,瀋陽市積極促進商品房入市和銷售。《通知》顯示,24小時隨時受理房地產企業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形象進度審核。在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將每期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面積不低於2萬平方米調整為可按每棟樓申報(別墅項目除外),但不得將每棟樓拆分。申請預售許可手續齊全的,即時下發預售許可證。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且測溫、消毒、人員實名登記等條件後,有序解除售樓處及房產中介機構對外開放限制。對於受疫情影響,造成延期交付房屋的,不作為違約責任,給予2個月延展期,購房人與房地產企業合同約定超過2個月的,按照合同約定辦理。
《通知》還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要繼續實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確保監管資金全部用於項目後續建設,嚴禁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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