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当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已达到96.45%。为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降低疫情损失,帮助相关企业度难关保生存求发展,济南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鑫在会上介绍了近期出台的疫情防控保障政策措施。
01 “四个解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解决医药企业销售难题。将新冠肺炎诊疗所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企业生产用于新冠肺炎诊疗所需的药品、试剂、耗材、设备等产品。
二是解决医药企业研发难题。对于我省企业生产的化学药创新药、中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以及使用新研发医用试剂、耗材、设备等并取得明显临床疗效的诊疗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是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一方面,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再次预付1个月的医保基金,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收到医保预付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向提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企业支付应付款,用于确保企业药品和耗材货款及时到位。另一方面,对大型连锁药店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提高其采购药品和防护用品的能力。此次,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向276家医疗机构拨付医保基金7亿多元,向15家大型定点连锁药店拨付9860万元。
四是解决企业办事难题。大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对新开工复工企业医保登记、企业新增职工参保、医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支付、门诊慢性病备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鼓励参保单位通过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同时,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和“先上车后补票”的保障政策,保障企业和职工及时享受待遇。自2月3日上班至昨天,全市医保网办业务数量达到10.2万件,“不见面”经办率达到95.9%。
02 “一降三缓”,减轻用人单位医保缴费负担
一是降低用人单位医保缴费比例。自今年1月起,我们实行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过去不同区县单位缴费比例由6%-9%不等(大多为9%)统一至7%,企业总体负担大幅下降,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近20亿元。最近,省政府印发通知,要求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我们正按照上级要求,起草相关文件,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底,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再下调1个百分点,此举预计再减轻企业负担9亿元。这样,全年将减轻企业医保缴费负担约29亿元。
二是延缓用人单位申报期。对因受疫情影响所有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适当延长缴费申报期限,确保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自本月起,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期由原来的每月15日前延长到月底,延长期间不收滞纳金。
三是延缓困难企业缴费期。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最长6个月、免收滞纳金的缓缴医疗、生育保险费政策。
四是延缓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期。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缴费,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来源|济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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