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排污许可“无纸化”办理!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能正常申领排污许可证,从即日起,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理排污许可业务。

排污单位可查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单位管理类别。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ermit.mee.gov.cn/)注册并填报,全部申请资料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至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市级核发企业将直接通知到企业,涉密企业不在网上注册填报,直接联系辖区生态环境分局办理)。县区排污许可管理部门将对排污单位申请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办理。疫情防控解除前,企业无需提供纸质资料。对需提供的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可待疫情过后及时补充提供;对需现场核查的,可采取查看现场视频、图片等方式代替,待疫情过后及时开展监督检查。


一:排污许可证类申领程序

01、注册登录

从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首页右下角“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图标链接进入,或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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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选择“网上申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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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完成注册后登录

请保存好注册账号和密码,发证后执行报告、监测记录等需要在此平台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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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选择“许可证申请”模块,进入填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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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填报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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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根据系统提示,按照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填报完成所有项目,并按要求上传所有附件材料。

二、排污登记类填报程序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需要进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其注册登录程序与排污许可证申领企业相同。注册登录后选择“排污登记”--“登记申请”。排污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完整、规范、真实填报所有内容后提交辖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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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排污许可法规及技术规范查询方式

01、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法规与标准”栏目中,排污企业可查询排污许可法规、行业排放标准、行业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行业自行监测指南等法规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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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可用微信“扫一扫”,关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右侧的“中国排污许可”公众号,在其资料库中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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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污许可咨询服务方式


1、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法规标准”等栏目下,有国家层面的各行业技术支持QQ群,可申请加入咨询。同时该页面中有在线客服,可提供在线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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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电话或QQ群提供咨询服务。宝鸡排污许可企业交流群QQ号205858165。各县区也有相应的QQ群,请联系加入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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