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我市查获2起非法购买野生动物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对各大市场开展巡查摸排,并大力加强对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管控力度,本月已查获两起非法购买野生动物案。

2月5日,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江滨西路一处仓库内有人储藏买卖野生动物。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随即联合森林公安局前往,现场查获野兔37只、斑鸠49只。经调查确认,这些冻品的主人方某并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自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用于售卖与食用。2月18日,方某因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被处罚款17660元,并被收缴所有涉案野生动物,这些动物将送往无害化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获了另一起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案。市民商某在并未具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明的前提下,自行购买野生豪猪和竹鼠欲养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野生动物身上易携带各类细菌、病毒,群众食用有害无益。目前相关部门已发出通告,严禁一切市场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本报这里也呼吁,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健康,请勿非法狩猎、非法买卖、养殖野生动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