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復產”莫讓“租客”再望“房”興嘆

近日,記者在東部一些城市採訪發現,“外來租客有家不能回”的情況普遍存在,也有地方開始糾偏改正。(2月21日 半月談)

“復工復產”莫讓“租客”再望“房”興嘆

租客者,遠道而來“租房”之奮鬥者也。雖主觀上是謀求自身的生存與發展,然客觀上用自己勤勞的雙手,書寫著城市“百業興旺”,為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其合法權益理當受到社會的尊重。

在疫情防控初始階段,因“回家過年的租客”因接觸人較多、感染上“疫情”可能性較大,為防止將“疫情”帶進小區,從而讓小區內原住戶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對禁“租客”進入小區之規,還情有可原。

然隨著“疫情防控”的深入推進,疫情開始出現積極變化之時,“復工復產”提上議事日程之際,依然堅守原有之“防控”措施,我行我素地禁“租客”進入小區,不僅“任性”,而且還很是霸道,讓社會公眾感到“費解”。

發展才是硬道理。“復工復產”關乎國計民生,乃民心所向,刻不容緩;如不即時“恢復生產”,不僅會影響到經濟發展與全面小康如期實現,還可能傷及“疫情之防控”,最終的受害者必將是人民群眾。

復工復產,本是系統工程,讓勞動者迅速回到工作崗位,安心工作乃重要之先決條件;在“復工復產”衝鋒號已經吹響之際,依舊將“租客”擋在門外,除侵犯了“租客”的居住權,違反了相關法律外,還讓其難以“安心工作”,讓黨和政府“復工復產”之要求停留在了口號上,而難以落地生根,發揮積極功效。

依然將“租客”擋在門外,責任在基層幹部;除擔心“解禁”後,“疫情”進入小區外;更重要的是害怕擔責,折射出的是一些基層幹部,缺乏應有的責任與擔當意識,不能做到與時俱進,適時調整工作策略,服務於民意識淡漠等問題;為此,有關部門理應高度重視,及時打開小區大門,讓“租客”高高興高回家。

一是、基層之上級部門,適時調整“防疫”等級,實行差異化“防控”。基層之上級領導,要牢固樹立為民服務意識,勇於擔當與作為,依據“疫情變化”,從實際出發,對類似制約傷害群眾的“措施”及時進行修改,掃清“復工復產”的障礙。

二是、在政策修改後,要開展拉網式的排查,在“政策”的落實上下足功夫。基層之上級領導,要走出辦公室,深入社區、小區,宣講“復工復產”,開展廣泛的督查,督促各小區,儘快打開“小區”大門。

三是、有家不能回的“租客”,也當依法維權。依法維權是法律賦予每位公民的權利,“租客”也當學會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及時向基層之上級部門反映、投訴,以引起足夠重視,促使問題得到解決,從而放下包袱、愉快投入到“復工復產”之中。

“復工復產”需要大批勞動者重返工作崗位,因此當疫情出現積極變化,“復工復產”在即,理應敞開小區大門,讓“租客”歸家,切莫再讓“租客”望“房”興嘆了。(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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