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社旗县检察院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该县卫健委,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科学处置防疫医疗废物,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连日来,该院按照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加强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提示》的相关要求,迅速行动,依托办理的医疗废物监管公益诉讼案件,对涉疫情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进行专项精准监督。
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的感染风险,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通过视频连线、电话访谈等多元化办案手段,加强与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沟通联系,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提醒其对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处置。
同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该院干警到县卫健委实地查看了涉疫情医疗废物工作台账、制度文件、检查监督材料,对县卫健委落实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经调查,社旗县卫健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社卫【2020】15号文。要求各诊疗机构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规范包装容器,注明“新冠”字样,分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做好安全收集、贮存、运送全环节监管。县内疫情医疗废物可收可控,能够及时处理。
该院在了解掌握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对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情况的基础上,建议县卫健委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要求。持续加强对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重点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的县人民医院、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乡镇卫生院、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监管,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堵塞疫情医疗废物感染风险。
截止目前,社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跟踪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该县卫健委对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专项检查49次,下达卫生整改意见书8份,确保了问题整改到位,有效的阻断了疫情医疗废物的二次感染隐患。
同时该院与卫健委达成共识,双方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定期对接通报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好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能,突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预防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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