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感染者未被隔離”假消息,拘留!

疫情防控期間,吉林樺甸居民許某某聽說“樺甸市確診的一男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從發病到死亡只有一週時間,其母親也被感染在醫院隔離,還有20多人被感染沒有隔離”等不實消息。在沒有核實的情況下,許某某用微信轉發此謠言,致使相關內容在當地大量傳播,引發民眾恐慌。


傳播“感染者未被隔離”假消息,拘留!


警方偵查到相關情況後,迅速將許某某傳喚到案,他對自己散佈謠言的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對許某某處以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相關法規

根據兩高兩部《意見》,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對虛假疫情信息案件,要依法、精準、恰當處置。對惡意編造虛假疫情信息,製造社會恐慌,挑動社會情緒,擾亂公共秩序,特別是惡意攻擊黨和政府,藉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要依法嚴懲。對於因輕信而傳播虛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論處。


疫情當前

比病毒更可怕的是謠言

疫情總有攻克之日

而謠言瓦解的是誠信之基


造謠者難逃法網

每個人都應

提高對謠言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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