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远树
支持!自己也少痛苦,早解脱!更重要的是不要让家人跟着一起遭罪。明知道恶病治不好,为什么还要把全家拖入深渊呢?
上中学时,临近中考的时候生病,医生又查不出来,隔三差五抽血化验,整个人被折腾的不成人形。母亲抱着我在病房哭,父亲抹眼泪,当时真的想死。
“好死不如赖活着”,不认同!如果活的没有尊严,宁愿死。
cyd23154707574
我同意安乐死,我经历过生死的磨难,生不如死的感觉,真的不如死了好,真正经历过生死,人才可以真正的体会到,一生中什么最重要,一直健康的我,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把我送到了死亡的边缘,回头看我以前的生活,彻底的改写了我的世界观,人活着什么最重要,金钱名誉地位,一生奋战在医疗第一线,尽职尽责,什么都做的要求自己最好,年轻时有着出众的外貌,能歌善舞,善解人意,工作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是大家心中人人羡慕的女强人,可在重病之后才发现,一切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活得太累,活的虽精彩,想想都不如有一颗平淡的心,身体健康,儿女孝顺,老伴不离不弃,吃得饱睡得香,你挣我斗,有什么意义,争强好胜又能怎样,早的容貌也有老的一天,所以做一个简单平凡的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顺其自然,人生自有天注定,积德行善为人之本,所以病重没时间和精力去想那么多的事,愿大家爱护自己,拥有健康,珍惜生命,快乐的生活,呼吁人性化的安乐死在我国早日立法。
美丽草原石平
如果患上了绝症,不可救治了,医生都表态没多久了,治疗只能是浪费金钱,这种情况下选择安乐死应该是不错的选择。我的同学上周刚去世,半年前闹胃不舒服,就按胃病检查,结果治疗一段时间不见好,继续查最后查出胰腺癌晚期。
家里人就慌了手脚,医生说只能手术有可能延长生命,家里人商量决定做这个手术。但手术费很高,家里人救人心切就决定做手术,医生告知就是做了手术,也不保证能活多长时间,因为这种病可变性不可预测。没办法救人要紧做吧,紧张手术后,总算做了手术。可手术后的效果让人遗憾,病情继续恶化,接近死亡的前几天,她要求安乐死,家里人最终还是没有同意。
如果早些选择安乐死,一个减少了病人多少痛苦与磨难,这个胰腺癌就是活活疼死,二个也避免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用,也给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真希望正在遭受此痛苦的家庭,能不能选择安乐死,这样即减少病人的痛苦,更减轻家庭负担。
成树明
凡卧床三个月不能起床者,应征求患病人或老人是否同意安乐死,签字同意就应打针使其安乐死。这才是维护人权与尊严。国家是怕以此借口乱杀人,故安乐死要有一套科学程序才能执行。
LiaoGY
荷兰和比利时最体谅患恶疾者的痛苦。
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从活着的人的角度考虑(或受习俗影响),总认为对方哪怕再痛苦,都是喜欢活着,愿意活着。所以,哪怕身上插满导管,哪怕只有脉搏没有知觉,哪怕自己再辛苦,都要让对方“活着”或“骗”对方活着。
其实,死亡是必然的。一个人一出生就意味着开始走向死亡,只不过从生到死的距离不一样。活着是轻松快乐的,或者所患疾病还不至于让人丧失生活的快乐,或者虽然痛苦但还真有治愈的希望,那自然要努力鼓励对方活着。问题是,现代医学还没有发达到治愈所有疾病的份上,而许多人患了恶疾,常常生不如死,活着是极大的折磨——无论是对病者还是对亲人。这时,安乐死是最大的关照和选择。
个人觉得,国家应该教育国民,让大家逐步认识安乐死的意义,为“死亡文明”或“文明死亡”做好铺垫。
当然,投入巨资研究医学难题,让人们健康一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老顽197486757
同意,人活着要质量,死也要有尊严,如果病的瘫痪在床,不能说话,只有意识,吃喝拉撒全在床上,自己本人痛苦不说连累子女!还有其它不可治愈恶性癌症!住在重症监护室费用会拖垮全家人的!人的轮回是150年,早死早超生!重新投胎!
清风16412846
为了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我国不允许对病人施行安乐死。现实生活中病入膏肓的人,常年卧床不能自理的人确实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申请安乐死的人必须家属签字公证,安乐死的执行,必须在指定的医院,由专门负责的大夫,在被执行安乐死的亲属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茶玄
我特别支持安乐死,看多了家里老人和兄长,得了绝症在床上垂死挣扎的情景,想想都害怕,得了绝症的人不能吃,不能喝的,到最后都变得皮包骨头,连人样都没有了,自己难受的不能形容不说,还要付出昂贵的医疗费用,劳心劳力,很多病者家庭到最后都是人财两空,让很多家庭长时间都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既然都得了绝症,到了无药可医的地步了,用安乐死让病患者结束痛苦,有尊严的离开,也不拖累家人我认为这是一个最好最好的,対病者和病者家庭都是一种最人道的一种方式。
孤独的影子95020596
我比较支持安乐死!前提是患了不治之症,病魔又万分痛苦地折磨人,不仅白白浪费人力和经济,而且让身边亲人们陪伴得筋疲力尽。与其这样好人病人痛苦还救不回转不如安乐死!
仁者89326717
我认为是可以的,特别是治不好的病,又无法忍的疼,活的没尊严的也是一种人格污褥,是对人权的不尊重,剥夺了人选择死亡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