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印裔继父用刀虐待10岁女童后将其遗弃,辩称“她妈又怀孕了”


印裔继父用刀虐待10岁女童后将其遗弃,辩称“她妈又怀孕了”

瓦桑哈古马承认虐待10岁继女(图源:马来西亚《中国报》)

26日,涉嫌虐待10岁继女的马来西亚印裔男子在法庭上认罪,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1万令吉(约人民币16670.78元),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以一年监禁取代。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36岁的瓦桑哈古马被控于2月1日晚上12时30分,在马来西亚槟城五条路一房屋内,用已烧热的刀虐待继女,导致让女童生理及心理受创,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条。一旦罪成,可判监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亦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女童日前独自走在浮罗池滑一带街头时被人发现,送入附近一间福利中心。由于女童下肢有多处愈合伤口,手臂也有伤痕,福利中心负责人通知印裔之声非政府组织,之后由该组织报警处理。警方调查发现女童手脚都有被铁器烫伤的痕迹,女童称曾遭母亲殴打,之所以独自在街头是被母亲遗弃的,灼伤伤口是继父以烧热的刀子致伤。

印裔继父用刀虐待10岁女童后将其遗弃,辩称“她妈又怀孕了”

图右女童手和脚都有伤(图源:外媒)

瓦桑哈古马是在2月19日被捕,26日首控上庭,他没有辩护律师,认罪后自行求情。他说,他只是割草工人,又要抚养10岁的受害者,妻子目前又有孕。对于女童形容曾遭被告多次虐待,瓦桑哈古马亦否认此说法,强调只是首次虐待,希望可以轻判。

不过,努鲁法汀副检察司说,即使受害者是继女,也不该以如此冷血的举动对待受害者,反之应该视为自己的孩子一样好好爱护及保护女童。目前受害者在中央医院治疗,由福利局负责照顾。

法官诺莎哈之后判如上述,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1年监禁取代,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文/一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