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諸侯爭覇,世卿執政,周王室內亂頻生,日益衰落。“王子朝奔楚 ”是春秋晚期東周王室發生的重大事件。然而關於這個事件的性質等問題,史家歷來就有不同的認識。本文謹就“王子朝奔楚”事件的相關問題,略作考辨。
一、“王子朝奔楚”事件的原委始末
公元前520年,周景王駕崩後,圍繞著王位的繼承問題,周王室內部兩大集團展開了長期激烈的鬥爭。
第一階段:太子壽卒與擁立太子的鬥爭
據《左傳.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王大子壽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後崩。”杜預注:“大子壽,周景王子。王穆後,大子壽之母也。”這是周景王十八年(前527年),景王穆後和太子壽相繼去世,未有嫡子,王子朝為庶長子。按照當時禮制,景王與子朝的師傅賓起商議,準備立子朝為太子。王室世卿單旗和劉蚠與王子朝、賓起有隙,反對立子朝,欲立子朝異母弟子猛為太子。為了王室的安定,景王先殺死王子猛的師傅“下門子”(《國語.周語下》)。周景王二十五年(前520年)四月,景王想趁到北山(今河南鞏義市北)田獵時再殺掉單旗和劉蚠,恰巧心疾突發,駕崩去世(《左傳.昭公二十二年》)。
從公元前五二七年“大子壽卒”,到前五二0年景王駕崩,圍繞著擁立太子的問題,景王與世卿單旗和劉蚠之間,開展了長達七年的激烈鬥爭。不料,在事情進行的關鍵時刻,景王駕崩去世,使這場鬥爭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歩!
第二階段:王子猛篡立與王子朝奔楚
據《左傳.昭公二十二年》,“五月庚辰,見王,遂攻賓起,殺之,盟群王子於單氏。”《孟子.盡心上》:“修身見於世。”趙岐注:“見,立也。”這是說景王駕崩後,單旗和劉蚠搶先擁立王子猛為“王”,並攻殺了賓起、盟會“群王子”,王子朝的生命受到威脅。
六月丁巳,葬景王。王子朝聯絡“舊官、百工之喪職秩者與靈、景之族”,師領“郊、要、餞”等地的兵甲,把王子猛趕出了王城(今洛陽市王城公園一帶)。接著,單旗率眾攻殺王子還、王子姑、王子發、王子弱、王子鬷、王子延、王子定、王子稠八位王子,並向晉國求助。晉國派兵護送回王子猛到王城。十一月十二日,王子猛病逝,其同母弟子匄即王位,是為周敬王。
周敬王元年(前519年)七月,王子朝又攻入王城,敬王避居狄泉(在今孟律縣翟泉旁)。這時,尹文公擁立子朝為王。召伯奐、南宮極率王城民眾戍守伊氏邑(在今宜陽縣東北)。王子朝居王城,時稱“西王”。王子匄在狄泉(在今洛陽市東北翟泉村旁),時稱“東王”。
敬王二年(前518年)三月,晉國派士景伯到王城乾祭門詢問周室內亂的是非曲直。“晉人乃辭王子朝,不納其使”。
敬王三年(前517年)夏,晉卿趙鞅在黃父(在今山西沁水縣西北)會盟諸侯,令“同恤王室”,向敬王輸送糧食,遭到宋國的拒絕。
敬王四年(前516年)“四月,單子入晉告急”。七月,敬王逃出狄泉,“次於滑”(在今偃師市東南)。晉卿知躒、趙鞅帥師納敬王。十一月,晉師攻克鞏邑(在今鞏義市西)。“召伯盈逐王子朝。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宮囂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召伯盈本是王子朝的支持者,看到王子朝即將敗逃,便轉而迎接敬王。周敬王入於成周(即王城)。王子朝派使者遍“告諸侯”,數說“單劉立少,以間先王”、“行亂於王室”的罪行。
公元前五二0年四月周景王駕崩,單、劉集團搶先發動政變,擁立王子猛,殺死賓起,王子朝被迫舉兵反坑。然而,由於晉國出兵支持單、劉集團,王子朝戰敗逃奔楚國。
第三階段:召伯盈、尹氏固被殺與王子趙車的反坑
敬王五年(前515年)秋,晉國召集諸侯在扈地(在今河南原陽縣西)盟會,令諸侯派兵戍守周室。
敬王七年(前513年)三月,“京師殺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魯之子。”召伯盈因曾支持王子朝舉兵反抗,尹氏固在逃奔楚國的途中道復返,兩人均被殺害。單劉集團的肆意屠殺,激起“王子趙車”舉兵反抗。
召伯盈、尹氏固本是周室世卿,也是最初支持王子朝舉兵反抗的骨幹力量,但因中途反悔而被單劉集團殺害。這場屠殺引起王子趙車的激烈反抗。
第四階段:王子朝被殺與周儋翩的反抗
敬王十年(前510年)秋,敬王派使到晉國,請求邦助擴建“成周”城(在今洛陽市白馬寺東北)。周敬王十一年(前509年)正月,晉合諸侯於狄泉,“城三旬而畢,乃歸諸侯之戍。”宋大夫仲幾、齊大夫高張“不從諸侯”。
敬王十四年(前506年),三月,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在今河南漯河市鄢陵縣),謀伐楚國。冬十一月,吳師伐楚,楚師敗績。吳師攻入郢都(在今湖北江陵紀南城)。
敬王十五年(前505年)春,“王人殺子朝於楚。”
敬王十六年(前504年)四月,周儋翩率王子朝餘黨,準備聯合鄭國,攻擊敬王。“鄭於是乎伐馮(在今河南滎陽市西北)、滑、胥靡、負黍(在今河南登封市西南)、狐人(在今河南臨穎縣境)、闕外(在今河南伊川縣北)。”冬十二月,
敬王再次出逃,“處於姑蕕,闢儋翩之亂也。”敬王十七年(前503年)二月,周儋翩從儀粟起兵反抗。“四月,單武公、劉桓公敗尹氏於窮谷(在今宜陽縣東北)。”“冬十一月戊午,單子、劉子逆王於慶氏。”晉國再次出兵護送敬王。“己巳,王入於王城。”
敬王十八年(前502年)二月,單子、劉子伐谷城(在今洛陽市西北)、儀粟、簡城、盂(在今河南沁陽縣西北),“以定王室”。
公元前五0五年,所謂“王人殺子朝於楚”,實為劉文公(劉蚠)乘楚國戰亂,派人到楚地刺殺了王子朝。這使王子朝的支持者感到憤怒。周儋翩從儀粟起兵反抗,鄭國也派兵侵襲周王室的邊境城邑。
二 “王子朝奔楚”事件的歷史爭訟.
長期以來,古史學界關於“王子朝奔楚”事件的認識,存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茲略作考述。
(一)王子朝“作亂”諸說
王子朝“作亂”說。《左傳.昭公二十二年》說:“王子朝因舊官、百工之喪職秩者與靈、景之族以作亂。”這是最早把王子朝舉兵反抗單劉集團擁立王子猛為“王”的行為,定為“作亂”的性質。
賓孟“佞臣”說。《荀子.解蔽》說:“昔賓孟之蔽者,亂家是也。”楊倞注:“賓孟,周景王之佞臣,欲立王子朝者。
亂家,謂亂周之家事,使庶孽爭位也。”荀子把賓孟定為“使庶孽爭位”的“佞臣”。景王“既立子猛”說。《國語.周語下》載:“景王既殺下門子。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云云。韋昭注:“下門子,周大夫,王子猛之傅也。景王無適子,既立子猛,又欲立王子朝,故先殺子猛傅下門子。賓孟有寵於王,欲立子朝,王將許之,故先殺下門子。”景王為阻擋單旗、劉蚠欲立子猛為太子的念頭,殺死王子猛之傅“下門子”。三國時期的韋昭在這裡提出景王“既立子猛,又欲立王子朝”的說法。當代學者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從其說。
“國人立長子猛為王”說。《史記.周本紀》說:周景王“二十年,景王愛子朝,欲立之,會崩。子丐之黨與爭立,國人立長子猛為王,子朝攻殺猛。”杜預《左傳.昭公二十二年》注:“王子猛次正,故單、劉立之。”《史記志疑》卷三說:“王猛次正,為太子壽之弟,故單穆公、劉文公立之。”清姚彥渠《春秋會要》卷一從其說。
王子猛為“世子”說。《漢書.五行志上》載:景王崩,王室亂,宋、衛、陳、鄭四國“不救周,反從楚,廢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這裡提出王子猛為“長子”、“世子”、“次正”的不同說法,意在為單、劉擁立王子猛的行為,構建合法的倫理依據。
(二)王子猛“篡”位諸說
然而,《公羊傳》、《穀梁傳》和《韓非子》諸家的認識,與上述看法判然有別。
王子猛“篡”位說。據《春秋.昭公二十二年》,“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於王城。”《公羊傳》說:“王城者何?西周也。其言入何?篡辭也。”何休注:“篡辭,言入猛其事也。 ”唐徐彥疏:“依春秋之義,立、納、入皆為篡辭,故此為入為篡辭矣。”這是把“王猛入於王”訓為“篡”奪朝政的叛逆行為。
《春秋.昭公二十二年》:“冬十月,王子猛卒。”《公羊傳》:“其稱王子猛卒何?不與當也。不與當者,不與當父死子繼、兄死弟及之辭也。”何休注:“卒,明其為篡也。”“不與當也”指王子猛不應參加父死子繼、兄死弟及的事。換句話說,王子猛稱“王”是不合禮制的篡逆行為。
王猛非正“當國”的“嫌”惡名聲。《春秋.昭公二十二年》:“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於王城。”《穀梁傳》:“王猛,嫌也。入者,內弗受也。”範寧集解:“直言王猛,不言王子,有當國之嫌。猛,非正也。”楊士勳疏:“單劉王之重卿,
猛王之庶子。”“嫌”,《穀梁傳.隱公四年》範寧注:“凡非正嫡,則謂之嫌。”楊倞《荀子.正名》注:“嫌,惡也。”這說明“王猛”本是景王庶少子,因其篡位當國,故有“嫌”惡的名聲。明代學者李廉說:“《公》、《谷》皆以子猛為篡,故卒。”《公年傳》《穀梁傳》的這種記史筆法,還有許多案例。如《左傳.桓公十六年》(前696年)衛國發生內亂,周莊王支持“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衛“公子朔”逃奔齊國。公元前689年,齊國率魯、宋、陳、蔡諸國“伐衛,納惠公也”。“惠公”公子朔。《春秋.莊公六年》(678年)載:“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左傳》說:“
夏,衛侯入,放公子黔於周,……殺左公子洩、右公子職,乃即位。”這是說衛侯朔觸犯“天王之命”,齊、魯諸國卻以兵納“入”即位。《公羊傳》便以“衛侯朔……犯命也。其言入何?篡辭也”;《穀梁傳》也以“入者,內弗受也”來秉筆直書。“單氏取周”說。據《韓非子.說疑》記載:
若夫齊田恆、宋子罕、魯季孫如意、晉僑如、衛子南勁、鄭太宰欣、楚白公、周單荼、燕子之,此九人者之為臣也,皆朋黨比周以事其君,隱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亂治,援外以撓內,親下以謀上,不難為也。如此臣者,唯聖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亂之君,能見之乎?
以今時之所聞,田成子取齊,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鄭,單氏取周,易牙之衛,韓、魏、趙三子分晉,此六人,臣之弒其君者也。
這裡將“周單荼”與“齊田恆、宋子罕”並列,把“單氏取周”與“田成子取齊,司城子罕取宋”並舉。“田恆”即田成子,公元前481年奪取姜齊的政權。“宋子罕”即宋國的司城子罕,戰國中期奪取宋國的政權〔〕(楊寬:《戰國史》第142、150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周單荼”與“單旗”當為一人。“荼”、旗含義相近。《周禮.考工記.弓人》載:“寬緩以荼。”鄭玄注:“荼,古文舒,假借字。鄭司農雲:荼,讀為舒。舒,徐也。”《尚書大傳》卷二:“朕則侯王其荼。”鄭玄注:“荼,緩也。”《說文.部》說:“旗,熊旗五遊,以象罰星,士卒以為期。”“旗”本是布、紙或絲綢製作而成的標識,隨風舒展,有徐緩之義。單穆名“旗”,字“舒”,義相聯錦。因此,《韓非子》
所說的“周單荼”,《左傳》的“單旗”(即單穆公)當為一人。因此,“單氏取周”也當屬於篡權謀亂的反叛行為。
(三)“王子朝奔楚”事件是非辨正
因歷代史家對“王子朝奔楚”事件秉持著不同的立場,便演譯出許多差異的說法。茲略作辨正。
王子猛的死因辨正
司馬遷《史記.周本紀》說:周景王“二十年,景王愛子朝,欲立之,會崩。子丐之黨與爭立,國人立長子猛為王,子朝攻殺猛。”清姚彥渠《春秋會要》卷一說:“景王崩,國人立長子猛,子朝作亂,攻殺猛。”顧德融、朱順龍《春秋史》從司馬遷說,認為“
《左傳》昭公二十二年:‘王子猛卒’,有誤”〔〕(顧德融、朱順龍:《春秋史》第148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王子猛的死因,《春秋.昭公二十二年》謂“王子猛卒”。《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均從其說。這是有關王子猛的死因最早,也是最為權威的記錄。司馬遷受《左傳》“勝王敗寇”觀念的影響,杜撰出“子朝攻殺猛”的說法,缺之史實依據,不足為信。
王子猛為“長子”、“世子”、“次正”辨正
《史記.周本紀》、《春秋會要》卷一王猛為“長子”說,杜預《左傳.昭公二十二年》注、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三“王猛次正”說,均無依據。
據《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大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記載王子朝《告諸侯書》已明確指出:“先王之命曰:‘王后無嫡,則擇立長’”。而景王的“穆後及大子壽早夭即世。單劉贊私立少,以間先王。”“間”,犯也。這是說“穆後及大子壽早夭即世”後,景王已無嫡子。“單、劉贊私立少”,說明王子猛當是庶少子。因此“單劉”違犯了“先王”遺制。這些內容見於《左傳》,當屬信史。
韋昭《國語.周語下》注說:“景王無適子。”《春秋.昭公二十二年》:“王室亂。”《公羊傳》:“何言乎王室亂?言不及外也。”何休注:“刺周室之微,邪庶並篡。”徐彥疏:“邪庶並篡者,正以子猛、子朝皆非正適,故謂之邪庶也。”《史記.集解》引賈逵曰:“子朝,景王之長庶子。”杜預《左傳.昭公二十二年》注:“子朝,景王之長庶子。”這些說法都與《告諸侯書》記載相符合。因此, 王子猛既非“長子”,亦非“次正”,而是王子朝的異母少弟。
景王“既立子猛,又欲立王子朝”辨正
如前所述,王子猛即非嫡子,也非庶長子,景王根本不可能違犯禮制立其為太子。所謂景王“既立子猛,又欲立王子朝”的說法晚出,完全是韋昭的推測文辭,不是為據。
由上所述,王子猛為自然病死,並非“子朝攻殺”。他既非“長子”、“世子”,亦非“次正”,更沒有發生景王“既立子猛,又欲立王子朝 ”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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