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展網訊 據青海省政府消息 就青海省當前企業用工、保障性要素不足、金融支撐力度還需加強等問題,青海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關於採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動復產復工的補充規定》,通過有效舉措全力紓解企業商業開工開業和重大項目開復工難題,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在27日召開的青海省企業復產復工和重大項目開復工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上,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程樹山說,當前的工作重點已從抓好疫情防控向確保疫情防控和正常經濟社會發展秩序 “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轉變。
程樹山介紹,為解決企業社保壓力,從2020年2月到6月,青海省對中小微企業免徵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020年2月到4月,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為幫助企業緩解用電、用氣資金壓力,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銷售公司、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提前執行非居民用氣淡季門站價格。在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緩繳三個月水、電、氣費用,“欠費不停供”,免收滯納金或違約金。自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在現行價格的基礎上降低5%。
此外,金融、稅務等多個部門也出臺了相應政策確保企業復工復產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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