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實行“告知承諾制”海淀區發出第一張食品經營許可證

2月25日上午,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疫情期間實行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不再開展現場核查的要求,僅用一天時間,就審批發出海澱區第一張食品經營許可證。

據瞭解,按照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的要求,食品銷售經營申請人只需對照法定許可條件和告知內容全面自查,並承諾: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實;已經知曉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能滿足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要求;未達到法定條件前,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若未履行承諾、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等。申請人自查並在承諾書上簽字蓋章,即可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而對疫情期間通過告知承諾製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食雜店備案卡的食品銷售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將在疫情結束後一個月內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如發現食品銷售經營者實際情況與申辦食品經營許可時承諾不符的,依法撤銷食品經營許可證,並給予行政處罰。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據悉,疫情防控期間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簡化審批流程,服務企業復工復產,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許可、小食雜店備案實行網上辦理,申請人網上提交材料,審批部門網上受理、網上審核、證書郵寄,實現審批“不見面”“零跑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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