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省人社廳印發《關於調整事業單位原工傷殘人員殘疾撫卹金標準的通知》(陝人社函〔2020〕37號),按照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陝退役軍人廳發﹝2019﹞55號文件,調整了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殘疾撫卹金標準,從2019年8月1日起執行。
按照我省工傷保險有關政策規定,事業單位原工傷殘人員參照執行。具體執行標準是:
殘疾一級撫卹金每年85370元
殘疾二級撫卹金每年75580元
殘疾三級撫卹金每年65780元
殘疾四級撫卹金每年51790元
殘疾五級撫卹金每年39180元
殘疾六級撫卹金每年33130元
殘疾七級撫卹金每年23820元
殘疾八級撫卹金每年15380元
殘疾九級撫卹金每年11210元
殘疾十級撫卹金每年8380元
同時,省人社廳還印發《關於2020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依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359元,明確了職工工亡時間發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的,各市(區)和行業單位在核定工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時,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和此基數核定,確保足額支付。
(W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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