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 體驗“洪峰漂流”?不,那叫綁架公共安全

7月13日,有重慶市民報警稱,洪峰正在過境的嘉陵江中有人被困。消防官兵駕衝鋒舟沿江尋找1小時發現7名“落水者”,但7人均拒絕救援。他們自稱是專業游泳隊員,故意到此體驗“洪峰漂流”,消防隊員只得在洪水裡護送7人直到天黑。這段“洪峰漂流”拒絕救援的視頻傳到網上後引發對漂流者的廣泛譴責。

消防官兵駕衝鋒舟搜救“落水者”,而“落水者”卻絲毫不領情,仍沉浸在“洪峰漂流”中,甚至被救上船後再次跳江游泳,這樣的錯位令人錯愕。

體驗“洪峰漂流”?不,那叫綁架公共安全

客觀而言,那7名游泳愛好者拒絕救援,並非完全不可理解。洪峰過境、大江暢遊,帶有一定的挑戰性、刺激性。從消防人員的觀察看,這些人也並非菜鳥,而是有著專業基礎的專業人士:“他們選擇了江心水域,能避開漩渦。漂流者身上穿的救生衣也屬於更加貼身的專業救生衣,不是普通船隻上用的那種。而且每個人的身上還都綁了不止一個漂浮球。”

然而,即便如此,這些人的做法也不足取。這樣的冒險是一種魯莽舉動,也是對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負責。要知道,任何探險行為,都應該是預做綢繆,繫好“安全繩”,從而有備無患。無論是盲目相信自身的經驗能力,還是低估大自然的破壞力,他們的行為怎麼看都是一種輕忽。

再者,嘉陵江是公共場域,游泳愛好者擅自“洪峰漂流”,也會危害公共安全。那麼多消防人員一路陪同,浪費救援資源不說,也將消防隊員的安全置於了不測境地。

體驗“洪峰漂流”?不,那叫綁架公共安全

近年來,不少人都熱衷於這種缺乏常識的探險,也往往將自身置於危險境地。無論是京西的小五臺山,還是關中的秦嶺等,每年都會曝出穿越者被困後被艱難救援的新聞。就在昨天(7月16日),據報道,經過百餘救援人員的18小時救援,被困浙江省溫州市瑞安絕望谷的寧波驢友何先生獲救。今年6月25日,10名野營者不顧汛期警示,在重慶市豐都縣河灘上露營遭遇河水突然暴漲,好在消防救援及時,幸而脫險。

類似事件頻發,每每招致公眾質疑,遺憾的是,這些事情過去了也就過去了,當時的質疑很快消散,而緊接著,另一波“不怕死的”又接踵而來。因此,有必要從制度層面強化約束,管好這些任性的冒險者。

一方面,可嘗試實行救援收費制度。儘管保障每一個公民生命安全是政府的責任,但政府也沒有必要為明知故犯者的恣意買單,要讓那些冒險的人適當付出代價。此前,媒體關於救援費誰來支出的問題曾有過熱烈討論,驢友、冒險者既然敢於嘗試危險行為,就應有付出代價的準備。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責的前提,是所處理的事務具有高公共性。探險行為不僅公共性低,且有著不測風險,加之許多人自身行為魯莽,所以救援費用不應全由政府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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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必要的情形下,也可以賦予消防人員緊急帶離相關人員脫離險境的權力。以此次的“洪峰漂流”為例,儘管消防人員心急如焚,但他們沒有強行帶離人員的權限,所以“只能去勸阻和引導”,而這並無益於公共安全。

無論如何,我們的公共安全不能被形形色色的“洪峰漂流”綁架。個人愛好與公共安全之間,一定要有明確的界限,不得隨意逾越。(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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