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住建廳近日聯合印發文件,要求商品住宅價格備案後,個月內不得調高備案價格;調整備案價格的須重新備案。城市金融報 陳國偉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陝西城事通 的文章 關鍵字: 金融 海南省 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