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缴纳补偿金!
临沂市实施水质通报和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排名、生态补偿情况定期通报,到事到人。
9月份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要求,9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
共有7个断面超标,需缴纳生态补偿金的有:
区县
河流断面
超标情况
缴纳
金额
河东区
李公河西支
东小埠东
干渠断面
氨氮超标
2.7倍
总磷超标
0.40倍
70万元
经济区
黄白排水沟
黄庄闸断面
总磷超标
1.2倍
50万元
兰陵县
汶河南桥
断面
总磷超标
0.28倍
14万元
兰陵县
白家沟官桥
0.61倍
30万元
兰陵县
东泇河郯夏公路桥断面
总磷超标
0.29倍
14万元
莒南县
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
总磷超标
0.34倍
17万元
莒南县
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
总磷超标
0.20倍
10万元
市控断面补偿金每月计算一次。每月10日前,市环保局对各断面上月水质及其超标倍数、补偿金情况进行计算,并通报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以月为单位将市控断面补偿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
“谁污染、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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