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子里的女人
我是一个从小把名声看的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在三十五岁之前,认识我的人都说我诚信,讲究,正直,善良。三十五岁之后,做建设银行武汉领秀支行企业失败了,外欠了60多万外债,在当地待不下去了,就到了现在生活的城市。而当时,外面欠我的有接近一百万要不回来。
在这个城市我穷了整整十年,一家人经常断顿挨饿。记得2001年春节,大年三十下午了,由于没有过年,听着外面鞭炮齐鸣,看着城市万家灯火,我决定带着老婆孩子跳楼自杀。老婆吓得紧紧地抱住我,满脸是泪,满脸惊恐的抽泣:“我怕,我不敢跳……”最后在她苦苦的哀求下,我想,我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败和落魄,而去剥夺妻儿的生命。我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苦苦熬过了那个凄惨的春节。在那几年,我不敢回老家,怕遇到债主向我讨债,甚至不敢上街,怕有债主来这个城市遇见,迫不得已回老家县城办事都像做贼一样东躲西藏,遮遮掩掩。
2006年以后,通过艰苦的努力,才慢慢有了点起色。那时起,我就下决心:以后做事量力而行,坚决不再欠债。到了2011年,我终于基本还掉了外债,而且还有几百万的盈余,同时在这个城市买了几套房子。
不曾想,20014年,在一个工程中栽了跟头,这个工程成了我又一次命运中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为了活命,也是抱着:撑过了困难期就会有好转的心态,到处借钱过冬。现实远比心愿残酷。能借的都借了,咬紧牙往前撑,借钱的利息越滚越多,最终资金链还是断了,我再一次走到了债主盈门,官司缠身的地步。
处理资产,变卖房产,面对债主,我把活命的钱都拿了出来,可怜杯水车薪,公私债主们纷纷起诉,我成了世俗口里和眼里的老赖。
现在,我们全家人省吃俭用,打工还债,但微薄的收入连利息的十分之一都不够,大儿子今年三十五了,没钱结婚,小儿子今年大学四年级,大三的学费还没有交上,更别提大四学费了。学校一次次催交学费,我们一家却无能为力。人家贫穷可以办助学贷款,学校也有贫困生帮扶政策,可我的孩子一项也享受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是老赖。
交不上学费,就没法毕业,孩子也跟我们一样挣扎在没有前景没有希望的痛苦中。
不否认,有一些人,欠别人的钱不还,自己手里有钱有资产,照样过着富人的生活,对这样的欠钱者有必要整治。而像我们把诚信看的像生命一样重要的人,因为拿出了所有去还债而还没法还齐债务的人,真希望社会能给我们机会,通过我们的双手和经验重新打拼,挣钱还账。做一个清清白白,无债一身轻的人。外,不愧对人,内,问心无愧。
夕阳正浓之山水之间
可以删除的话,真正的老赖该钻空子,为了打倒真老赖,你们这些假老赖就牺牲自己一下吧!
有个大老板十几年前,欠我妈妈1万多元钱到现在都没还,告法院都没用,他名下就老家一间破房子,但他城里好几套房好几辆车呢,就因为不在他名下不算他的财产。
卫海卫海
确无财产可执行,你可以适当放行其他方面的限制,但是删除失信信息又有些过分了,毕竟记录这个信息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人知道他的过往有没有失信行为。
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他本人也没有办法改变。但是成为老赖是他的选择,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最少要让他俩知道他曾经做过这样的事情。
就好比各种违法行为都要留下案底一样。
我看不惯你我就怼你
老赖钱不还,自己名下没钱没房,媳妇离婚,孩子和媳妇车房不缺,日子过得还不孬,这就中国老赖。对于老赖只能还完钱,最少5-10年以后再删除信息。
不知道叫什么好o
不应删除老赖的信息,老赖必须千方百计还帐,除非老赖死了,也应保留十年再删除。
何庆彬2
确实无任何财产了 删除失信人信息 是非常人性化 主要目的还是让他们去挣钱还债 不是处处打压限制让债务沉淀终身为目的
李论天下16212417
如果真的是这样,应该说是中国社会的一大进步,但是债务不能免,让他去奋斗。有钱了才能还。
南宁正宗老友粉
删除不是说不执行,只是现在不执行了。得让人东山再起,这个时候去执行,没有问题。删除了失信人名单,不代表债务可以不还的。这样的规定是好事,对于愿意还钱,现在还不上的是没有问题的,但真有钱不还的,可以加强执行。
hawkmay1111
以后要长记性,做买卖要一手钱一手货,除非信誉极好的,但是也签好合同。对于个人借钱就不要借了,极个别的关系例外,借给等于自愿赠送,还也可以不还也可以。不然的话就很有可能是烦恼的开始!现在钱难挣了,而且消费又高,攀比心又强的时代,人心都变得可悲!
一轮明月照自心
我觉得很人性,非常好!因为从客观上他不存在赖账,只是确实没有钱还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