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近年首例核准追訴案在宜昌中院公開審理
天網恢恢 25年前殺人嫌犯終受審
本報訊(記者高伊洛 通訊員石志宏 張靜)12月12日,被告人秦某、王某某(綽號“大兵”)等六人故意傷害及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這也是湖北近年首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案件。
1994年6月28日,宜昌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關某某在位於城區雲集路的“俄羅斯沙龍餐廳”外被圍毆致死,犯罪嫌疑人“大兵”等人連夜逃離宜昌,從此人間蒸發。
命案發生後,公安機關堅持每年尋找線索。去年11月21日,王某某因賭博被湛江警方抓獲並在審訊中發現其系在逃人員,當年的命案嫌疑人“大兵”終於落網。隨著嫌疑人“大兵”、曹某某等人相繼歸案,命案真相逐漸浮出水面。但由於距案發已過二十餘年,犯罪嫌疑人秦某、黎某某、廖某三人的故意傷害犯罪已過追訴時效,追究其刑事責任的程序受阻。
今年5月,案件由區市省三級檢察機關呈報至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10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秦某、黎某某、廖某予以核准追訴,系湖北省近年來首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案件。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秦某、王某某等六人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請求依法判令各被告人連帶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86萬餘元。
歷經七個多小時,庭審順利結束,本案將擇期宣判。案件承辦法官介紹,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如果犯罪性質和後果十分嚴重,社會危害性沒有消除,即使已過二十年追訴時效也依然會被核准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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