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微信群裡拌口角,遼陽兩男子線下約架“兩敗俱傷”

劉某某和張某某都住在燈塔市,兩人還在同一個微信群裡。就因為一次口角,兩人從網上動口演變成線下動手,劉某某將張某某打傷。結局也在情理之中,張某某受傷入院,劉某某被法院判刑,誰也不是這場衝突的贏家。

2016年7月25日12時許,劉某某與張某某因在微信群內聊天時發生口角,便來到燈塔市一家燒烤店。在燒烤店內,劉某某將張某某打傷。張某某當日到燈塔市中心醫院急救,支付門診治療費1086.62元,於當日住進遼陽一家醫院治療,住院治療42天,住院期間二級護理42天,出院診斷:1、左肋骨骨折;2、顏面部開放傷;3、頸肩部軟組織挫傷;4、腰背部軟組織挫傷;5、右肘關節軟組織挫傷。出院後注意事項:注意休息,30天覆查,病情變化隨診。

2016年9月10日,燈塔市公安局對劉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

燈塔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某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張某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6,552.16元。劉某某不服,提起上訴。

近日,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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