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咸阳“上榜”,省市场监管局曝光十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开曝光疫情防控期间十起涉嫌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典型案件。

这十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

西安市丈八四路安臣大药房以高出进价2倍的价格销售口罩、酒精、棉球等5个品种的防疫用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27535元罚款。

西安市航天大道富力城邻里中心农贸市场蔬菜销售价格上涨幅度高达60%至100%,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10万元罚款。

西安市华润万家未央路店与兰州宜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柜台销售大白菜,1月22日至25日每公斤售价为3.16元,1月26日至27日上午,该店将售价调整为每公斤11.96元,拟处以10万元罚款。

西安市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好又多)超市1月27日上午大白菜每公斤售价为5.76元,当天下午每公斤售价达到9.76元。涉嫌哄抬价格,拟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延安市安塞区青春医药门市、延长县为民大药房小豆沟店、宝塔区百米大道和仙堂国医馆大药房、延安市药材总公司第三零售药店。

咸阳圣洁大药房有限公司、秦都区百姓乐药店等6家药店在销售口罩中,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

广大群众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通过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MX)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