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護航非公|老闆的兄弟夥偷賣200多噸鐵渣,檢察官如何支招?

北碚區某機械加工廠,老闆王耿志(化名)是個講感情的人。多年下來,生意場上的朋友都買他的賬,生意越做越大,廠子在北碚區算是知名企業了。

王耿志對生意夥伴講感情,對員工當然也講感情。廠裡的後勤主管曾紅(化名)就深得老闆信任,日子久了,老闆對曾紅有一種“你辦事我放心” 的既視感

機械加工廠的生產會產生廢鐵渣,其實也值不了幾個錢,每噸1000多元,不過加工廠的業務很好,日積月累下來一年也有上百噸的“存貨”。

處理這些“存貨”,是後勤主管曾紅的職責,正兒八經的操作流程是,收購商來稱重之後,數量要交給老闆王耿志複核。

因為感情深,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王老闆“徹底放手”,複核這個程序沒有了,對於稱重後的數量,曾紅就可以拍板。

一開始也沒有什麼故事可講,稱好多就是好多,公對公自有一套原則。不過後來,事情慢慢起了變化……

2015年1月24日,曾紅與前來公司購買鐵渣的劉某、常某夫婦閒聊,聊著聊著很投機啊,三人一拍即合:“我們可以做點小業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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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稱重後不用給老闆複核,曾紅決定少報和瞞報稱重,以換取劉、常夫婦的“好處費”。

第一次“牛刀小試”得手後,劉某、常某夫婦爽快地給了曾紅5000元。有了這一次甜頭後,曾紅覺得來錢簡直容易得不要不要的,之後又有小財順利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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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真的能掉錢耶!)

兩次得手後,曾紅的膽兒“肥”了,胃口開始變得越來越大。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間,他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累計作案36次,少報、瞞報公司實際出售的鐵渣重量達212噸,從中收取劉某、常某夫婦的“好處費”16萬餘元。

2016年11月2日,一次偶然的機會,公司財務經理在審計複核當天已經出售的鐵渣重量時,發現了這個“秘密”並立即報警。

經公安機關調查,該公司竟有價值24萬多元的廢舊鐵渣以這種“薅羊毛”的方式被曾紅鯨吞。

該案移交到北碚區檢察院後,該院第一時間選派經驗豐富的員額檢察官,積極履行公訴職能,高效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人指控,犯罪嫌疑人曾紅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劉某、常某二人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71條第一款,涉嫌職務侵佔罪。

2017年11月30日,北碚區法院依法判處曾紅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常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不過,使犯罪分子伏法並不意味著案結事了。對於此案反映出來的企業管理漏洞,檢察機關及時提出預防對策和切實可行的具體建議,幫助該企業加強管理、建章堵漏,杜絕類似案件的發生。

針對當前民營企業工作人員經濟犯罪多髮狀況,北碚區檢察院還積極深入調研,認真分析此類犯罪的特點、成因和規律,總結民營企業在財產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加強與涉案企業溝通協調,有力保障了轄區內非公有制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碚檢君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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