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口系統中
18週歲以下做戶主人員進行清理
公 告
興國縣廣大居民:
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要求,對人口信息要規範化管理,及時糾正一些不規範的戶籍問題,並要求居民配合公安部門進行整改完善,針對我縣一些戶籍信息不規範問題,必須進行整改,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18週歲以下做戶主的人員戶口進行清理,未成年人不得做戶主。請18週歲以下做戶主人員的父母(監護人)於7月20日前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小孩的戶口遷移手續(將18週歲以下做戶主人員戶口遷至其父母戶下)。逾期不來清理的,我局將根據《江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二、戶口空掛人員(如:掛靠在單位門牌的),請及時將戶口遷至實際居住地派出所。
三、重複戶口人員,要主動到戶籍地派出所進行申報刪除重複戶口,一人只能有一個戶口,不得有兩個以上戶口。
四、我縣在2017年就實施了戶口“一元化”改登,並要求2017年更換新的戶口簿,還未進行戶口簿更換的居民,請及時到戶籍地派出所進行更換,並完善好個人的戶籍信息,以免給您的生活帶來不便。
特此公告
興國縣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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