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的团长我的团》中,最特别的龙文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梦马天堂工作室


龙文章,在其他兄弟那里看来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但同时又是他们的引以为豪的团长。

他把这群不成兵样子的溃兵从日军那里救下,带给他们这群人战斗胜利的希望。在这一群所有人都没尝过胜仗是什么滋味的人里,他是有自己的威信的,他冒充团长,给这群炮灰希望,给他们找回做人的尊严……

这个男人的存在,就是一个时代催生的悲哀,他自己说的自己的身世,说自己的成长漂泊在中国的每一片土地上,他所有用来活命的本事也不过就是自己活到现在的积累而已,而自己冒领团长一职,也不过就是看着国军一路败退,一路死亡,国土一步步沦丧。身为一位军人自发的觉得耻辱!

他是哪个时代里,渴望国家富强的一个缩影,只是还有一点反抗的意识的代表。而这样的人又是少数………

手机打…有点乱…



娱乐影视两三言


《我的团长我的团》作为抗战第一片,稳坐抗战片的第一把交椅,这部剧小编看了四遍了,而且还特意去把原著读了一遍,因为最后面的那些内容有点儿敏感,所以在电视剧被删减了。



关于龙文章这个疯子天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件事儿,就是不管在电视剧中还是在原著中,都没有提到他的出身,孟瘸子一行人在缅甸遇到他是第一次出现,而且就好像凭空出现的一样,没人知道他哪里来的,虽然在虞大少审问他得时候说过他得出身过去,但小编认为那些话不怎么可信。可他到底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懂得怎么带兵打仗,而且有这么高的打仗天分,为什么这么执着,有那么高的爱国情怀?


根据推演南天门之战时他和孟瘸子的一段对话和种种迹象,我认为首先龙文章的出身并不是太好,不像瘸子和克虏伯那样出身富贵之门,他应该是出身贫寒,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去参了军,而且到底是姓国还是姓共都不好说。《但小编认为他以前姓共,因为在原著的最后,他因为不愿与共产党为敌,劝虞大少不要与共军为敌,而且公开说了那么多太敏感的话》还有根据他有这么丰富的带兵经验,而且对日军的战术很是了解,说明他肯定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兵,而且是个带兵军官。

但后来为什么到了缅甸遇到孟瘸子一帮人,和后来的故事,小编认为根据他的性格。肯定是得罪了上级,或者得罪了惹不起的人,然后被派了一个必死的任务,虽然这样,但还是安奈不住报效国家,抗击日寇的一腔热血,所以隐姓埋名,以这种方式继续抗战。

也许是因为他之前的经历,经历了太多生死离别,或者因为别的什么,(他说过因为看见了太多死人,我认为这句话是他真心的)他对从缅甸带出来的这帮散兵游勇很是疼爱,在他带着几个残兵渡过怒江对着南天门对着那一千个死人磕头的时候,他心里想的可能是他以前全军覆没的连队或团队吧,所以他不想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

龙文章,疯子天才,龙妖,像他这样的人不会出现在英雄榜上,更不会升官发财,如果不是虞大少开始对他心怀愧疚,后来攻打南天门的需要,可能他最多活不活两集。

我只想事情是它本来的样子,我只是去做对的事,对和错很重要

一个这样的人,注定会轰轰烈烈,也注定活不长久。


千里马电影


个人意见:

龙文章无论是在当时那个年代,还是在现在,都应该大概率是一个混的不那么好的人。

虞啸卿曾经对他说过,他有逆流而上的勇气,也有漏船载酒的运气。但仅有这两样是不够的。他对上有傲气,对下没脾气,这种人深受基层士兵的喜欢,但是不一定爬的上去。甚至,爬上去后也会摔下来。

主要原因我认为如下:

1.毫无背景,难成正果。

打完南天门的第一仗,好不容易拉起来的溃兵团,一夜报销,仅剩十来个人跑回禅达,即便这样,虞啸卿还是把他抓了起来,险些枪毙。

我们看看打完这第一仗,大家都得到了什么?虞啸卿布防有功,由团座摇身成了师座;虞师得势,装备物资要什么有什么,甚至还有了野战医院。龙文章被捕;炮灰团被软禁。

这第一仗,龙文章手下的死忠们死光了(不是指骨干炮灰,是指半路捡来的那些);虞啸卿只是炸了一座桥,打了半个基数的火炮。

可能是心理过意不去,可能是出于爱才(小概率),于是事后虞啸卿给了他一个真团座的职务过过瘾,可惜,手下的新丁都不知道哪里拉过来的,几乎饿的站不稳,第一句话是:“老总,什么时候开饭?”

大家是不是觉得不公平?可这种事放到现在的环境里,也是一样的,下面的人卖命,上面的人领功。如果龙文章有家室背景,龙家稍稍操作下,他就可以轻松压过虞啸卿,可惜他没有身后的‘龙家’,而虞啸卿有,虽然虞啸卿一直口嫌体直,但到最后关头,唐副师座一句‘从此虞家失势’,便把他吃得死死的。

当龙文章最后被困到树堡里时,唐副师座隔岸观火的说了一句:“龙文章是个人物,要是能活下来,终成正果。”

他为什么钻汽油桶之前没有成人物?说到底不还是没有背景撑腰。

2.傲上媚下,不受待见。

龙文章是个好基层领导,能和手下的人打成一片,嘻嘻哈哈没个正行,打了小胜仗,笑嘻嘻称呼手下是‘爷爷们’,缺钱的时候能给部下跪下叫爷爷,属下犯了事,不管是娶亲,逃兵,探亲,亲属做了敌占区保长,他都能容忍。甚至对虞师避之不及的大红,也原意接触接触再说。


这种做派,也多半是源于没有个好背景好出身,但整部剧中都是这样,可见不是装得。但是,这种做法能在虞家军里混下去吗?虞啸卿可曾管张立宪、何书光、于治叫过一声兄弟?虞啸卿永远是挺直了腰板喊‘我的袍泽弟兄’。即便是弟兄,也没亲到龙文章与迷龙、孟烦了这种地步。

龙文章的这种做法,仅仅适合在炮灰团这么做,因为炮灰团的炮灰们都是十足的兵痞,看惯了太多口不应心,不这么做没人给你办事。如果去主力团,哪个兵敢当自己团座的爷爷?

这套做法,我猜虞啸卿也知道,只是懒得搭理他,虞啸卿觉得他原本是个好苹果,可好苹果和烂苹果混的久了,就都烂了,索性由着他。但是对他的态度,绝对是不待见的。此外,龙文章还当着众人的面,喊过:“虞啸卿,指挥不当,死不足惜类似的话;江边夜谈时对虞啸卿冷嘲热讽;沙盘演练时当着美国顾问又撅了虞啸卿的面子。

孟烦了说过,虞啸卿是个自认为有着宰相肚量的小肚鸡肠。所以虞啸卿留着他也是因为他有用罢了,仗一打完,肯定还是自己的手下张立宪、何书光好用的紧。而且参考张立宪对龙团座毫无敬意,也可以反应出虞啸卿对他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3.一心只想着做事的人,很难做成事

龙文章受审以及他和麦师傅的对话,堪称团长中的灵魂对话。他说想要事情是本来该有的样子,他还说想要个答案,但是答案不该是死。

其实这里可以看出来,他心里是有着底层人民最基本的是非观的,但是他却忽略了上意。他说的话,他办的事,领导到底愿不愿听?领导(虞啸卿的上峰,虞啸卿的政治手段几乎为零)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自己有没有想过?

龙文章认为应该以少牺牲,甚至没有牺牲换来胜利,但是高层的想法呢?他们有没有想要休战拖延?其他各线的友军攻势如潮(英美),即便虞师不打,日寇败局已定,不打是不是更合理?或者打大一场,用更多的牺牲换来更多的物资及援助(我个人认为淞沪会战的意义就是这样,及全国之力,大打一场不太可能胜利的战争,随后争取国际援助)?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他只想着如何打败眼前的敌人,却不了解上面的人物的真实想法,反倒不断的较真,从树堡出来后,自己又因为不愿意剿共,导致自己的死亡,悲剧十足。


写在最后

龙文章是个好人,对于短兵相接有着天生的敏锐,但这些毕竟不够,好人难以身居高位,好人最多的用处就是树立典型了,然后大家指着他的尸体说,看啊,他生前是个好人。


但我依然很喜欢他,以及他口中的道理。

甚至有时希望,在当下这个时代,能多遇到些像龙文章那样的人。


营养的吃货


大家好,我是老王。

《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剧和小说刷了无数遍,迷上了龙文章,孟烦了和迷龙这些汉子。我有些后悔看了小说,应该停在他们出树堡那一刻,大圆满的结局。迷龙不会死,克虏伯不会死,阿译不会死,团长也不会死。可惜,就是这么残酷。

孟烦了评价龙文章,“每次见到他,他都是那么猥琐,让你有万丈怒火从胆边升起。一个不得好死的德行”。

而就是这个人,是整个团的主心骨。炮灰团的人,把命都交给了他。

龙文章看透人世,谁都不信,却和炮灰团生死与共。仗打的憋屈,他想让事情做成本来该有的样子。安逸害死了太多的人。虞啸卿让他去主力团当团长,龙文章觉得他欠南天门上千座坟,要和炮灰团生死与共。他不搞政治,远离政治,只想打跑东瀛狗!什么虞啸卿嫡系,他都不正眼看一眼。

龙文章是那种兄弟们跟我冲的哥们,而不是在屁股后面打黑枪的长官。龙文章靠着自己的猥琐和耍贱,糊弄住一帮兵痞跟着他打仗。但是,每次龙文章都是身先士卒。孟烦了说,他打仗怕屁股后面凉。把自己搁炮灰团里,他放心,因为团长比他冲的还快!

龙文章在情感上的沉溺太深。虞啸卿说他,“你沉溺人情太多,形同自废!”。迷龙因为枪毙一个有后台的逃兵,被判枪毙。龙文章为了迷龙有尊严,自己执行了枪毙。米隆的老婆上官戒慈觉得是龙文章杀了迷龙。龙文章定期去上官戒慈家喝有老鼠药的茶,喝完就被孟烦了拖去灌肠,次次差点送命。直到把上官家的老鼠药喝完,直到上官原谅他。

所有炮灰团的兵痞都崇拜龙文章。龙文章死后,孟烦了对着士兵像他一样扯着脖子叫喊“传令官,一个耳刮子能扇到的距离!”

南天门的38天,一个伟大抗日将士的坚守。龙文章其实已经死在了那里,他后悔信了虞啸卿,或者说,他从头到尾没有信虞啸卿!虞啸卿说三个小时打到山顶,龙文章让准备三天。但是,最后分配食物的时候分法,远超过三天!龙文章上南天门,可能就是来还那上千座坟。

他唾弃那些权力斗争者,那些阴谋家。他只是一位干脆的军人。


勇战王聊历史


这部戏来自于兰晓龙跟康洪雷对松山之战的执念,有的人提过,龙文章可能是个穿越者,在我看来,其实就是兰康二人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穿越回去,希望事情回到应有的样子。

审讯的时候提过龙文章的由来,从小四处为家,后来当了兵,而且是虞啸卿最看不起的那种垃圾兵,后来他偷了物资,贿赂上级,当上军需官,去了缅甸,又偷了一套衣服,偷了一个名字,带上炮灰们回家,当年由于英国佬自私自利,背后捅刀子,第一次远征惨败而归,国军精锐就那么无谓的丢在缅甸的森林里,沼泽中,野人山上,哪怕有一个人穿越回去,能救一个是一个,这里就是别人怀疑龙妖孽穿越的开始,对日军动向了如指掌,同时把几乎必死的兵渣子都带了回去,之后他几次努力找小书虫子,说明他知道未来红色才是主人,可惜他的努力终究还是无法为国军所容,

最大的问题就是南天门,松山之战,国军在绝对优势火力兵力的情况下,伤亡七千多人,日军一千余人几乎全灭,也是日军在二战中三次玉碎战之一,好像还惊动了天皇,沙盘推演的就是真实的松山之战,龙妖孽的打法恐怕就是兰晓龙跟别人推演出来的破解打法,如果真有这么个人穿越回去,用这种办法,虽然炮灰们死伤惨重,然而更多的国军将士却活了下来,不用躺在那个几千人的大坟里头,这恐怕就是兰晓龙在那个坟前做的梦,希望自己可以回去指挥这一仗,可以少死很多人,但是病入膏肓的果脯,已经烂到骨子里了,哪怕是龙妖孽提前知道,虞啸卿说三个小时,他要准备三天,虞啸卿说三天,他要多计划十倍,依旧无法逃脱。

也许是书里面太悲伤了,电视剧的结尾改成了老年孟烦了看到炮灰们从事各行各业,生活在禅达,这才是事情本来应该有的样子啊!兽医是真正的医生,克虏伯不打炮,却带着一堆气球,迷龙幸福的陪着上官,炮灰们拼死拼活,不要命的打,不就是为了让后人们能过上这样的日子?想一想炮灰们的痛苦,就该知道我们的今天是如何来之不易,迷惘茫然沮丧的时候,想想炮灰们是多么的不堪,他们要的仅仅是猪肉炖粉条就很幸福了,能吃饱都不容易,随时要送命,跟他们比,我们很幸福,所以我经常会幸福并感恩,那些为了这个国家和民族献身的先辈,好好珍惜,好好生活,好好照顾每一个爱你的人跟你爱的人,这就足够了。


天下会任我行


片头是一个溃兵收容站,象征着那个年代被打得几乎连一点自尊都没有的士气,仅仅是为了吃,得到医治就再次被整编,对比虞啸卿的那个拉手风琴的家伙,也根本不是什么好货色,故此虞啸卿压根不想派他上阵。

一堆孬货。

出征,一下飞机被打得乱七八糟,幸运啊,要不是运气好,真的就瞬间被秒杀。

龙文章出现,他呵斥着这群孬货,只言片语就告诉他们如何生存和团结。

烦啦就一针见血指出龙文章之所以拉拢一大帮人,无非是想获得更大的生存概率,事实证明也是如此,南天门一役,几千人就没了,而龙文章和更知道如何活下来的士兵照样活着。

没什么豪言壮语和远大理想,哪怕虞啸卿都准备为他们的精神祭奠,致敬,龙文章仍然想活着,想活得更有价值罢了。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谁都可以不把他当一回事,但他不能,必须把自已当一回事,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人。


鸿哥iouyh福小铺


龙文章是个不合时宜的人。

本想说生不逢时,但想想哪个时代都不会喜欢他那样的人(喜欢他的人是更小的人物)。哪个时代都是个小人物,可能有时被吹嘘为“脊梁”之类,很快的也就被淡忘了。

这人是受了封建社会正面思想毒害至深,哪怕是已经知道不合适,也总是过不去自己的内心。“对不起,我又骗了你”,“好习惯先生”每件事在我们看来都是对的,做对了很正确。但社会的发展,进步,个人的生存,成长,不是单纯的对错。而且这个对错很多时还是由上司,社会环境,同事,等等决定的。

脑袋想的太多了。太多但也只是就事的“对错”,格局太小。就是因为这样,他才是个真实的人。是我们内心未被污染的,想要去做的那个人。“如果不能做他那样的人,吾也宁死乎”。

遗憾的是,我们真是这样做了,或者觉得按照这种方式做事,也就尝到了事情的结果。


TJ1031


一个爱国的人爱自己民族的人,一个自我觉醒的人。知道自己应该不断学习的人。我们就需要这样的人包括现在和以后!


垂云



老刘的3次方


在头条中口碑最好的抗日剧当属《我的团长我的团》了作为一款抗日的标杆,讲述了一位后勤的中尉穿上了阵亡团长的衣服却做出了比团长还要高大的事,他就是我的团长龙文章,他是个什么人没人知道、小说中他说过自己的爹妈除了给了他一身皮肉,其它他都不知道他所知道的为之动容的就是受审的时候说出的地名都已经是沦陷区了。



在缅甸战场上龙文章救出了后来炮灰团的骨干,小太爷孟凡了 东北汉子迷龙 蛇屁股 要嘛 不辣 兽医 阿译 用自己的嘴皮子收了董刀 在回来的路上收了一千多人的部队却没有一个人掉队,而戏剧性的则是迷龙捡了个媳妇,而死啦死啦要枪毙迷龙、可以说看过的都笑傻了烦啦告诉迷龙的媳妇说大姐不是这么用的把冲锋枪顶上火了,开枪打龙文章龙文章跑上树用刀砍树。
在回到江边的时候团长发现了日军的斥候队,也是他率领这一千多人杀退了日军,我的团长也带领手下拼死守着阵地、并且说了那句话我带你们回家最后一千多人由于被虞啸卿堵着而仅剩七八人活着回来、也是他沙盘模拟不让虞啸卿的部队去送死,敬畏不乱的他带着手下上了南天门、也许他很神奇也许他就是个普通人正如他所说我的打仗是和日本人学会打出来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