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防控疫情期間,企業為復工,員工未上班,是否需要發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疫情期間

身為老闆 不讓職員上班是最好的

現在是非常時期 能隔離就隔離

自己的生命 還是要自己來守護

一個職員得病 全職員都要遭殃

然後 給70%的工資 職員應該也沒什麼問題

交那麼多稅 這樣的時候國家應該給點補貼吧

身為職員 當然最好也是不上班 拿到工資也是最好的

足不出戶 又沒有錢 怎麼讓人活啊

在家等疫情差不多結束 也能稍微休息一點時間

再去公司復工的時候 會更加賣力給公司工作

一舉兩得



yebeen0510


我自己也在做副業,其實就當作兼職吧,每天都有100到200的零花錢,別人說有了房貸 車貸 開銷特別大,其實還好有副業支撐一下,反正日常開銷是夠了。主業的錢可以全部存下來,挺好。說不定以後副業變主業呢,不管做任何事只要堅持下來, 就一定會有回報。 貴在堅持!!生活虐我千百遍 我待生活如初戀!


墜落星空w


企業未開工,員工未上班是否應該給員工發放工資的問題,各個地區均出臺了相應的政策規定來解釋防疫期間員工工資發放問題。

以廣東省為例,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2月3日至9日延遲復工期間,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對於依法被隔離或因緊急措施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工作的,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90後平凡生活


防疫期間,企業復工,員工因為隔離導致無法上班的,需要支付工資的。具體以下幾種情況需要支付工資: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對於依法被隔離或因緊急措施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工作的,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視界我的視界


疫情期間職工工資發放分以下幾種情況:

1、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等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休假期間,經與職工協商,用人單位可以用職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職工用完各類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江蘇省的生活費標準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利用網上辦公、在家裡辦公,視為正常上班,應依法支付工資。在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工在家裡完成工作任務,職工在家裡工作也是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如果職工的工作量沒有減少,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發放;如果職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單位可以與職工協商在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

3、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復工的,在此期間的工資應按照其正常工作時所能獲得的、相對固定的勞動報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費(用人單位規定的每月定額加班費除外)、各類特殊情況下非固定發放的津貼、補貼或者獎金。

4、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的疫情結束前無須支付工資的協議也可能會被認定無效。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一致調整該期間薪酬,薪酬也不應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且用人單位應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除非當地政府另行頒佈了優惠措施。但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酌情減少或取消獎金的支付的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用人單位復工復產的意見》第三條第四款;第二條;原勞動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十二條


請叫我拾柒




1.政府隔離導致不能上班:按照《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通知:凡事因政府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上班的員工,公司應當支付員工在此期間的工資。

2.疫情期間公司停產導致不能上班的人員:規定了公司停產時間在30日以內的,公司將按照正常標準支付員工的工資。公司停產時間超過30日且員工提供正常勞動力的,公司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付員工工資,給付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公司停產超過30日且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可按待崗工資支付工資。



3.自行隔離導致不能上班:疫情期間,員工返工後進行自行隔離的情況,公司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付員工工資。多數情況下建議公司在員工自我隔離期間安排其在家工作或者調休。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PCB小張


我覺得可以參考一下的文件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這兩個文件明確了再新冠肺炎期間,企業和員工就工資問題所提到的一些政策。

當然,關於這個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1.這個肯定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公司復工以後,你仍然處於疫情的高發地區,已經影響到正常的出行而導致不能上班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2.如果你已經準備上班了,但是到達上班所在的城市被要求正常隔離而導致自己不能正常上班的,也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資;

3,被疑似感染新冠肺炎需要隔離,或者因為與已經確診為新冠肺炎的患者有密切接觸被隔離而導致不能上班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4.企業為復工,但是未達到復工的標準條件,員工不願意上班的情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除此之外,如果你是因為其他原因,比如公司復工需要你所在的職位很重要必須在崗,而你卻因為害怕被感染或者其他一些不足以為理由的原因沒有到崗,公司可能不會支付工資給你,畢竟國家在這方面沒有硬性的法律法規對這一次疫情帶來的問題進行有關這方面的規定,畢竟老闆姓要生存,企業也要生存,而且,據我所知,現在的一些創業公司的老闆和一些實體工廠確實做得非常辛苦,信息透明化的時代帶來的影響確實非常大,企業也面臨著著巨大的壓力。


兵部士琅他爹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

第一,企業方面,企業是靠經濟效益來維持,在未開工狀態下,企業沒有經濟效益來源的,我想未上班的人員企業是不會對未上班人員發放工資的。

第二,企業人員的工資分類,大概分成年薪,月薪,日薪或生產績效幾種。因企業未開工,月薪,日薪和生產績效幾種,企業是不會發放工資的,年薪人員作為高層領導,從企業角度考慮,會給予發放工資,發放金額可能會相應下調。

第三,企業未開工,如企業前期有拖欠工資現象,疫情期間,企業就算未開工也應對之前拖欠工資進行發放,這樣既能保證企業人員的相對穩定性,又能保證企業員工在疫情期間的生活經濟來源。對於企業的人員穩定性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同樣也能更好的樹立企業的精神文明形象。



王啟遠


這個應該根據企業自身的狀況而定。

首先,我覺得每個企業的所屬行業不同,企業性質、機制也不一樣。

現在受疫情影響比較嚴重應該是服務業多一些,比如:餐飲,美容美髮,休閒娛樂,電影,旅遊,酒店,交通運輸。這些行業的企業現在是比較困難的。各企業可根據自身的情況而定。

如果是一直以來運轉比較好,效益還可以的企業,企業主可適當的給予員工一些生活補貼,這樣也很人性化,員工對企業也會產生更大的粘性,特別是企業的優秀人才,骨幹精英。畢竟,疫情過後,企業還是要靠這些人來恢復生產力的。

而對於那些品嚐經營運轉比較困難的企業,效益也不是很好的,也要與員工及時保持有效的溝通,一起商討如何共度難關,看看能否轉型投入新的行業或增加企業運營項目,比如說短視頻,線上娛樂,醫藥品等。

我身邊就有一個真實的案列:

我一朋友是做美容實體店的,疫情期間,她就通過店裡的一個從事醫藥品代理工作的顧客手裡拿到上游貨源,然後她發動店裡所有員工一起在家靠微信溝通銷售消毒水,75%的酒精,護目鏡,口罩等,實現盈利。

總而言之,疫情期間,企業和員工都要學會換位思考,先自救,再救他。希望這些能幫到大家。



廈門瑞恰兒


這次疫情對很多企業和勞動者衝擊是比較大的。企業未復工。勞動者不能上班,對各方來說都是損失!工資有的是按照勞動法制度來實施。有最低保障!一些私企就不得而知了!這也能體現出一個企業的凝聚力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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