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 安康鎮坪交警:利用緝查布控系統攔截一起“假牌”車輛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還應提交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來歷憑證、原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下發或申請臨時號牌後,方可上路行駛。近日,鎮坪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利用緝查布控系統就攔截這樣一起 “假牌”車輛。

安康鎮坪交警:利用緝查布控系統攔截一起“假牌”車輛

當日13時許,鎮坪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緝查布控系統發出預警:一輛陝A*****號小型轎車涉嫌使用假牌,從新華卡口向縣城方向行駛,監控中心民警立即指令城關中隊前往攔截。攔截後民警立即對該車信息進行核查發現無該車信息,經詢問該車駕駛員劉某得知,該車9月18日已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因為新車號牌還未辦好就繼續使用原車號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理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等待劉某的將是罰款3000元和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在此,交警提示在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時,若新號牌未辦好,可申請臨時號牌上路行駛,千萬別安裝原車號牌繼續行駛。來源:鎮坪交警大隊 作者: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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