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消息称,该院集中对17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或宣判,涉及147名犯罪分子。
资料图:市民从“扫黑除恶”标语前走过。中新社记者 王刚 摄
在当日公布的四宗典型案例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取了代令贤、马书喜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薛军委、徐迎忠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予以对外发布。其中,郑州一“城中村”村长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0余项罪名并罚,被判处24年有期徒刑。
在代令贤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法院查明,2011年12月,被告人代令贤通过贿选等方式当选河南省渑池县段村乡中关村村主任后,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不服乡政府领导,多次聚众对抗、干扰国土局、林业局、公安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通过有组织的实施非法采矿、强拦工程等方式敛财,共获取非法利益20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最终,代令贤被判处22年有期徒刑。
在四宗案例中,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八堡村原主任、原村支书马书喜领刑最高,他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24年有期徒刑。法院查明,马书喜及“巡逻队”成员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称霸一方,危害乡里,涉案4000余万元。
在公布的薛军委、徐迎忠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他们以“软硬兼施”手段进行违法活动。
被告人薛军委是河南太康县毛庄镇石庄行政村负责人,通过组织老弱病残村民,利用身体有病、年龄大等条件,采取“软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骗取国家补偿款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徐迎忠为首的犯罪组织则通过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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