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全國兩會上,國務院吹響了政府機構改革的號角,其中就有省級及省級以下國地稅機構合併。從1994年省級和省級以下國地稅機構分開設置到2018年省級和省級以下國地稅機構合併,稅務部門走過了24個春秋,其中有“坎坎坷坷”,也有“風風雨雨”,下面我將赤城縣稅務機構合併前的稅務情況簡單做一回顧:赤城縣是河北省張家口市轄縣,面積5287平方公里,人口29萬,交通欠發達,經濟欠發達,是國家級貧困縣,經濟發展是首先任務。
一、 各“節點”的稅種變化及“三點”稅收
1949年2月22日,赤城縣稅務局成立(同月,龍關縣稅務局成立)。1949年稅收7.2萬元,國地稅分開的1993年稅收為1212.9萬元,國地稅合併前的2017年稅收為35028萬元(國地稅)。
1949年開徵的稅種有:貨物稅、煙稅、酒稅、工商業稅、攤販牌照稅、臨時營業稅、印花稅、交易稅、屠宰稅、薪資所得稅。四月又奉令開徵了糧食、土布、牲畜、棉花交易稅。
1950年開徵的稅種有:貨物稅、工商業稅、鹽稅、關稅、印花稅、遺產稅、交易稅、房地產稅、特種消費行為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後又開證屠宰稅。
1953年開徵的稅種有:商品流通稅、貨物稅、印花稅、利息所得稅、屠宰稅、交易稅、文化娛樂稅;糧食、土布交易稅改為貨物稅;停徵藥材交易稅;7月停徵豬羊牲畜交易稅。
1955年免徵農業生產合作社、供銷社牲畜稅。
1957年對國營商業稅率進行簡併,食品公司為3%;百貨公司為3.2%;糧食局為2.5%;木材公司為2.7%;石油公司為3.2%;文化用品公司為2.5%;醫藥公司為2.5%;五金公司為3.2%;紡織公司為2.5%;專賣公司為3.5%;食品雜貨為3.2%;畜產類為3.5%;中等公司為3.5%;化工類為3.4%;油脂類為2.5%;新華書店為2.5%;煤建為2.5%;貿易類為3.1%。
1958年6月1日,龍關縣人委決定:將財政科與稅務局合併,稱為龍關縣財稅局。7月30日,赤城縣人委決定:將財政科與稅務局合併為財政局,下設稅政股。9月,龍關、赤城兩縣合併,稱龍關縣。兩縣的財政、稅務也隨之合併為龍關縣財稅局。是月,把商品流通稅、貨物稅、營業稅、印花稅合併為工商統一稅,調整後還有9種工商所得稅。12月,撤銷財稅局(1959年恢復財稅建制,1960年龍關縣改稱赤城縣,並遷到赤城,改稱赤城縣財稅局),稅務幹部全部下放。
1961年2月農村生產隊按社員每人每天半兩肉計算所殺的豬羊及殘老牲畜一律免徵屠宰稅。
1962年開徵集市交易稅、豬羊牲畜交易稅。
1965年對有線廣播收費免徵工商統一稅和所得稅。6月免徵農村社隊工商稅,將農民屠宰豬羊稅收由原來的3.5元改為2.5元,春節前40天內屠宰的按2元計徵。
1966年,對農村自宰自食肥豬每口按1元徵收屠宰稅。
1967年奉令停徵集市交易稅。
1977年恢復基層供銷社按零售額3%計徵工商稅。
1979年1月,取消社隊運輸業1000元起徵點的規定。
1980年6月免徵屠宰稅。
1981年10月1日,將牲畜交易稅稅率由5%改為3%,由買方繳納。
1982年牲畜交易稅稅率改為5%。
1984年10月把原工商稅按性質劃分為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鹽稅、還調整了稅目、稅率,改進了徵稅辦法。
1986年開徵了城市維護建設稅,恢復徵收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部分礦產品資源稅,對有盈利的國營企業徵收所得稅和調節稅。
1988年10月1日,開徵印花稅。
2001年1月1日停徵屠宰稅,5月1日恢復徵收屠宰稅。
2002年1月1日停徵屠宰稅。
2010年3月,開徵耕地佔用稅和契稅。
2016年5月1日,營業稅改增值稅正式實施。
2018年開徵環境保護稅和農業稅資源稅。
1993年1212.9萬元,2017地稅13651.5萬元、國稅 21377萬元
二、稅種稅收變化說明
中國自古就有稅,稅收是國家的經濟命脈。新中國赤城的稅收自1949年開徵,當年的稅種有:貨物稅、煙稅、酒稅、工商業稅、攤販牌照稅、臨時營業稅、印花稅、交易稅、屠宰稅、薪資所得稅。四月又開徵了糧食、土布、牲畜、棉花交易稅。1950年又增加了:鹽稅、關稅、遺產稅、房地產稅、特種消費行為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和屠宰稅。1953年又增加了商品流通稅、利息所得稅、文化娛樂稅,停徵了藥材交易稅和豬羊牲畜交易稅。
新中國剛剛解放百廢待興,但是舊社會給新中國留下的是“一窮二白”,亟須發展經濟,於是徵稅成為最重要的來錢渠道。從稅收的稅種看,幾乎所有能徵稅的行為都要徵稅,比如在1962年開徵集市交易稅、豬羊牲畜交易稅,老百姓在集市上賣一頭家養的豬都要繳納交易稅。1965年將農民屠宰豬羊稅收由原來的3.5元改為2.5元,春節前40天內屠宰的按2元計徵。1966年,對農村自宰自食肥豬每口按1元徵收屠宰稅。可見,當時什麼都徵稅,正如民間所詬病的中國真正是一個“稅國”,無稅不行。這說明,當時的中國亟須徵收財政資金,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國亟須建設亟須建設資金。
然而,這樣的稅收制度未必能迅速籌集到資金,加上“文化大革命”的到來,稅收不增反降,1966年的稅收比1965年降低27萬,1970年才又升到90萬,1973年上到100萬,1978年突破了200萬,之後赤城縣的稅收才實現了持續增長,1992年突破1000萬。從表面看稅收是增長了,但與經濟發展是不匹配的,存在嚴重的“跑冒滴漏”,稅收數據並不能準確地反映經濟狀況。為了增稅,也為了維護正常的經濟運行秩序,2003年赤城縣開始籌備鐵礦交易中心,代收出境鐵礦產品稅收,當年就見到了“效果”。僅地稅收入,2003年就比2002年在增加340萬,2005年達到5612萬,2005年突破一億元!最高峰時僅交易中心代扣稅費就達到9.8億元。
2008年之後,隨著國際鐵礦市場的疲軟,隨著北京崇禮冬奧會的申辦,隨著國家經濟結構的調整,赤城縣的支柱產業鐵礦經濟呈現斷崖式衰落。雖然赤城縣經濟作了調整,但已經難以重振雄威,截止2017年國地稅收入合計也只有3.5億元。但是,隨著環境保護稅和農業稅資源稅的開徵,更有利於建設綠色環保中國,更有利於建設美麗宜居中國。
三、稅務的科學化
徵稅是國家行為,基於政治權力和法律規定,具有強制性。雖是政府徵收,但卻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稅收的作用不只是聚集財政收入,還有調節經濟、調節分配的作用。要實現稅收現代化,就必須堅持稅收的科學化和正義性。
(一)調節經濟
稅種和稅率不僅直接關係稅收,還調節經濟走向。1984年10月把原工商稅按性質劃分為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等,還調整了稅目、稅率,改進了徵稅辦法。1986年開徵了城市維護建設稅,恢復徵收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部分礦產品資源稅,對有盈利的國營企業徵收所得稅和調節稅。2010年3月,開徵耕地佔用稅和契稅。2018年開徵環境保護稅和農業水資源稅。稅收的增加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加大了成本,比如增值稅增加了,就在一段程度上抑制了消費。環境保護稅和農業稅資源稅的開徵,有利於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畢竟我們的環境保護比破壞更重要,水資源的保護對資源和生態都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調節分配
稅收的調節作用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在新中國開證的煙稅、酒稅、工商業稅、攤販牌照稅、臨時營業稅、交易稅、屠宰稅、薪資所得稅,糧食、土布、牲畜、棉花交易稅,以及1950年開徵的鹽稅、遺產稅、房地產稅、特種消費行為稅、車船使用牌照稅,1953年開徵的商品流通稅、利息所得稅、文化娛樂稅,以及後來開證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都是用來調節收入和消費的。比如個人所得稅和利息所得稅都有調節二次分配的作用。當然,其中也存在問題,比如私企老闆不提個人收入,也就避開了繳納個人所得稅和利息所得稅,這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再比如,個人所得稅免徵額的確定,不只是經濟問題,更是社會問題,對於工薪者來說,社保是很重的負擔。我建議,個人所得稅免徵額應以家庭的總收入核定,不僅要考慮家庭成員的社保,還要考慮家庭成員的教育付出。我以為個人所得稅延徵是不錯的建議。
(三)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也是國家重要決策的組成部分。發展經濟不僅要有宏觀決策,還要有微觀護航。前些年,為了吸引外資,我們就對外資企業給以稅收優惠實行“二免三減半”政策。為了推動汽車銷售,實行購置稅優惠政策。高科技產業、環保節能產業,都是國家著力發展的產業,我國在稅收上也是給以優惠的,這是我國堅持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表現。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在現實中我們有些地方的稅收優惠政策是有問題的,比如高汙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三高企業竟然也進入了稅收優惠行列,這是不對的。我們的稅收應該是乾淨健康的,不能帶血帶淚帶汙染,不能以犧牲環境甚至犧牲人的生命安全為代價。
(四)稅種的廢止
稅收是剛性的,但也不乏人情味。比如屠宰稅,在1965年6月,將農民屠宰豬羊稅收由原來的3.5元改為2.5元,春節前40天內屠宰的按2元計徵。在1966年,對農村自宰自食肥豬每口按1元徵收屠宰稅。1980年6月免徵屠宰稅。2001年1月1日停徵屠宰稅,5月1日又恢復徵收屠宰稅,2002年1月1日再次停徵了屠宰稅。再比如,我們曾經開證過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國營企業獎金稅、國營企業工資調節稅、事業單位獎金稅、集體企業獎金稅,事實證明它們是不符合中國國情的,特別是經濟進入下行區間時,有些稅就該停徵。還有我們的稅收優惠政策,也不是長期的,總是一時的優惠,當條件成熟時該停徵的就停徵,該合併就合併,比如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最終還是合併徵收了。
稅務的科學化,還包括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都需要合理需要科學。國地稅合併,不是簡單地機構合在一起人員合在一起,還需要科學組合,科學配置稅務幹部。我建議國地稅合併改革要堅持以人為本,一切都為了納稅人的需要,要合理設置機構和崗位,在合併改革中特別要注意的是化解掉過去政府機關“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的老毛病。國地稅合併也是改革,是改革就要解放生產力,我們希望稅務部門通過合併改革,煥發出新的生機活力,讓納稅人在新時代有新稅感,讓稅務隊伍在稅收現代化進程中乘風破浪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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