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海关“守门人”竟放纵走私

海关“守门人”竟放纵走私

守住国门,把住关口,是海关肩负的神圣职责。而湛江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副处长王翼却将国家与人民赋予的重任当作“筹码”,明码标价,放纵走私,按岗分赃,国门关口反而成为走私通道,谋取利益的筹码,令人气愤,教人深思。

案情回顾

2011年8月,湛江海关缉私局成立缉私应急机动分队后,查获了一些走私香烟等货物。走私分子龙某为得到缉私应急机动分队对其走私香烟生意的关照,遂通过时任湛江海关缉私局情报技术处科长陈某约请王翼见面(王负责该机动分队全面工作)。2012年5月,王翼安排该机动分队主任科员黄某与龙某见面后,经王翼同意,黄某与龙某约定:龙某每月送14万元给王翼和黄某,该机动分队为龙某的走私香烟活动给子关照和保护。之后,王翼和黄某为龙某的走私活动提供帮助,并每月收受龙某14万元,其中王翼分得8万元,黄某分得6万元。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黄某18次收受龙某所送钱款共计252万元,其中王翼分得144万元,黄某分得108万元。

案件分析

本案中,王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在任湛江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副处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收受走私分子钱款252万元,个人从中分得144万元,情节严重,且涉嫌犯罪。

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王翼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44万元上缴国库,同时将王翼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件点评

其实,说起保护伞,并不少见,大到为毒品犯罪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小到为错误行为说情开脱,只不过人们习惯把它称之为“去找找熟人”,总认为那事是“没多大的事”。久而久之,以小变大,危害社会。正所谓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个部门多人沦陷,大家在共同腐败活动中分工有序,且分赃“有道”,折射出的最大问题,是权力寻租已经成为一些权力者的“生活习惯”和“工作方式”。或者说,一些权力者们对腐败文化已经达到集体认同,司空见惯的境界。

很多违法活动、腐败行为早已公开半公开化,但独有某些执法部门不知情。而正因为这些执法者、监管者成了“睁眼瞎”,违法、腐败才能走向公开化,越做越大。

以此类推到当下轰轰烈烈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如果我们的执法者平时能够在自己的眼里揉不进沙子,随时把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哪来的黑恶势力?之所以有黑恶势力,就是这些大大小小的“保护伞”制造出来的。因此,在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只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有效防止“保护伞”的形成,使官员们成为人民真正的公仆,成为社会矛盾的化解者,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捍卫者,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有力的助手,而不是社会矛盾的制造者和保护者,才能彻底清除黑恶势力,规范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