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北京:正研究《街道辦事處條例》草案,下半年報市人大審議

今天(18日)上午,全市152位街道辦事處主任齊聚一堂,開啟為期兩天的街道工作專題培訓,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將通過政策解讀、專家輔導、分組討論、經驗交流等方式,全面落實《關於加強新時代街道工作的意見》,協助街道辦事處更好地發揮主體作用,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北京:正研究《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下半年报市人大审议

目前全市共有152個街道辦事處,轄區面積大於20平方公里的有12個,小於3平方公里的有29個。其中,面積最大的是門頭溝區大臺街道辦事處,轄區面積81平方公里,最小的是房山區星城街道辦事處,轄區面積只有0.8平方公里。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社會的發展,北京城區面積由上世紀90年代的400多平方公里,擴大到現在近1200平方公里,人口從700萬增加到2100萬多。雖然北京城市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北京城市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治理方式仍存在一些不適應的地方,比如老舊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地區環境髒亂、違法建設、亂設攤點、車輛亂停亂放等城市頑疾還沒有根本解決。同時,社區形態也在發生著變化,傳統的“熟人社區”越來越少,速成的“陌生社區”越來越多,很難凝聚居民共識,建成生活共同體。應對新時代的新問題,迫切需要提高街道工作水平。

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街道工作面臨著一些問題。“2009年,全國人大宣佈廢止1954年頒佈的《街道辦事處條例》,街道辦事處作為城市管理的基礎層級,究竟應該做哪些事情,不應該做哪些事情,沒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也就出現了“越位”和“缺位”,街道包攬了一些應由職能政府部門承擔的職能,一些本應由街道履行的職能卻未能履行。街道內設機構過多過細,一般街道設置25個左右的職能科室,多的甚至達到30多個,而且科室間界限分明,信息、資源連接不暢,降低了工作效率。

街道辦事處規模不統一,特別是中心城區,集中了多個轄區面積僅1平方公里左右的微型街道。“人口少、面積小的街道工作量小,街道的部門設置、工作人員配置卻不能少;人口多、面積大的街道工作量大,人員配置、機構設置一樣,任務重、工作量多,造成了冷熱不均、資源不能充分利用的不正常現象。”

另外,街道辦事處應該是執行政府決策和為轄區單位居民提供服務的機構,但在實踐中卻承擔著城市管理、社區服務、優撫救濟、社會治安、文教衛生、計劃生育、司法調解、群眾生活等數十大類的任務。基層工作者曾形象地說,街道辦事處上管天(環保)、下管地(環境衛生)、既管老(老齡工作)、又管小(托幼)、管生(計劃生育)、管死(殯葬改革)、管救濟,還管教育和安置。

針對這些問題,全市街道正在進行“大部門制”改革,每個街道一般設置6個內設機構、1個綜合執法機構和3個事業單位;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真正使街道既“看得見”,也“管得了”。同時,本市正在研究起草《街道辦事處條例》草案,今年下半年將報市人大審議,“立法的重點就是理順條塊關係,明確好街道職責定位。”此外,本市還將優化調整行政區劃設置。針對部分街道大小失衡、力量不均的問題,統籌考慮人口規模密度、地域面積、人文歷史、街區功能、居民認同感等因素,各區將主動研究調整街道規模設置,同時適應城市化發展需要,穩妥推進地區辦事處向街道辦事處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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