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1月26日訊 據甘肅日報報道(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李欣瑤)甘肅省衛生健康委25日印發了《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術方案》,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規範開展疫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管理、消毒和院內感染預防控制、標本採集與檢測等工作。
《方案》要求,各級疾控機構負責開展疫情監測、督導和評估,進行監測資料的收集、分析、上報和反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和專業技術培訓;對公眾開展健康教育和風險溝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負責病例發現與報告、病人隔離、診斷、救治和臨床管理,開展標本採集工作,對本機構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方案》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各級疾控機構按照《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工作方案》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監測、發現和報告工作。各級疾控機構負責開展疫情監測,審核疫情相關信息,彙總分析轄區疫情數據,適時對當地疫情現狀及防控形勢進行科學評估,提出針對性防控意見或建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提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診斷和報告意識,及時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和聚集性病例。醫療機構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時,按照相關要求2小時內進行報告。
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報告、確診病例後,應當按照《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進行調查。由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按照《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和可疑暴露者管理方案》要求對密切接觸者和可疑暴露者規範管理。
此外,《方案》還對消殺和院內感染預防控制、標本採集與實驗室檢測等方面進行了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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