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強調,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根據具體情節該免職的免職、該調整的調整、該降職的降職,使能上能下成為常態。
在其位謀其政,職責法定必須為。過去,少數幹部存在作報告時口若懸河,提要求頭頭是道,工作實踐中卻奉行“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處世之道,該辦的不辦、該管的不管、該抓的不抓。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等一道道禁令出臺,規章制度不再是“紙老虎”,而是真正成為了帶電的“高壓線”,制度“發條”越擰越緊,“不作為”日漸沒了市場,“南郭先生”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積極作為、勇於擔當進一步融入廣大幹部的思想觀念。
政治路線已經確立,幹部就是決定性因素。只有讓清理“不作為”常態化,暢通能上能下渠道,才能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引導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樹立黨的良好形象。要始終高懸制度“利劍”,對於“不幹事、不作為”露頭就打,抓早抓小,從領導幹部抓起,把紀律挺在前面,敢於取消“特權”,徹底清除“不作為”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堅持監督全覆蓋,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不留死角、不設盲區、瞪大眼睛,發現“不作為”的痕跡,讓其無所遁形。
讓清理“不作為”成為常態,是倡導積極作為、敢於擔當,讓不作為的幹部受到警醒和懲戒的重要舉措。只有形成常態化、制度化,才能讓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有機會、有舞臺,才能暢通幹部能上能下渠道,把作風建設引向深入,激發幹事創業的熱情,增強群眾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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