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新《婚姻法》規定: 這3種情況不允許離婚

在幾十年前,中國的婚姻觀都還是屬於比較傳統的,一般都覺得結了婚就是一輩子的事情,就應該好好地安心地過日子,在那個時候,要是聽說了誰離婚了,可以說算是一件新奇的大事,尤其是在農村,會遭到許多人的議論和指責,上升到道德倫理層面。


新《婚姻法》規定: 這3種情況不允許離婚​而現在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觀念也有了很大變化,包括愛情觀和婚姻觀。尤其是現在,戀愛和結婚都很自由,基本上每個人都權利選擇自己的戀愛對象和結婚對象,而不再是聽從父母指令的包辦婚姻。然而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離婚率的上升,包括在農村,離婚也已經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雖然人們也仍然會談論哪對夫妻又離婚了,但是已經不再感到驚訝,也逐漸麻木。

新《婚姻法》規定: 這3種情況不允許離婚​然而,離婚率的上升,會帶來許多社會問題,最明顯的一個就是子女和財產的分配問題,在離異的家庭環境,非常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因此,新的《婚姻法》實施後,國家做出了相關的規定,規定在以下3種情況下,不允許離婚。

新《婚姻法》規定: 這3種情況不允許離婚​第一,在財產分割協議未達成一致之前,不予以辦理離婚。夫妻之間在一起生活時,必然會涉及財產問題,會有許多共同財產。因此在離婚時,也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必須提供收入證明、賠償證明等相關的有效文件,才能辦理離婚。
新《婚姻法》規定: 這3種情況不允許離婚​第二,如果女方處於特殊時期,男方提出離婚,則不予以辦理。這裡說的特殊時期是指女方懷孕期間,或者女方分娩未滿一年。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女方自願提出離婚,而且男方也沒有意見,則可以辦理離婚; 而如果是由男方提出的離婚,則是不允許的。

新《婚姻法》規定: 這3種情況不允許離婚​第三,如果雙方共同生育的孩子尚未成年,則要先協商好有關的撫養問題,否則不予以辦理離婚。對於一個家庭中的人來說,孩子才是離婚最大的受害者,會對孩子未來的生活以及觀念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並且具備養活自己的能力,則夫妻雙方可以辦理離婚,而如果孩子未成年 就要對撫養權進行協商,意見達成一致之後,才能辦理離婚。
新《婚姻法》規定: 這3種情況不允許離婚​雖然說現在是婚姻自由的時代,但是相遇相愛一場並能夠走進婚姻的殿堂並不容易,除非是真的嚴重影響和破壞了雙方的生活,不然還是希望大家能夠繼續幸福地生活,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