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村民“故意殺人”被判死緩,11年後被害人回村真相大白,獲賠65萬


這件冤案發生在多年前。1998年2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村民趙作亮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叔父趙振晌於1997年10月30日離家後已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公安機關當年進行了相關調查。1999年5月8日,趙樓村在挖井時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無頭、膝關節以下缺失的無名屍體,公安機關遂把當年46歲的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於5月9日刑拘。圖為趙作海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輸液。

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省法院經複核,於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決。圖為出獄後的趙作海和妻子李素蘭在一起。趙作海說:“我坐牢了,素蘭仍對我不離不棄,是因為她愛我,相信我沒有殺人。”

到2010年,從刑拘之日算起,趙作海已服刑11年。然而,案件卻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2010年4月30日,被趙作海“殺害”的“被害人”趙振晌,卻突然回到了趙樓村。這下真相大白了。原來1997年10月30日夜裡,趙作海與趙振晌發生了一點小摩擦,趙振晌用菜刀在趙作海頭上砍了一刀,他怕把趙作海砍死,就回家連夜收拾東西逃往外地,在陝西、湖南、河北等地流浪,以撿廢品為生。圖為“趙作海錯案”新聞發佈會現場。


2010年5月8日,河南省高院作出再審判決: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撤銷省法院複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2010年5月17日上午,趙作海領到國家賠償金和困難補助費65萬元,並表示對賠償滿意,要開始新生活。趙作海出獄後,將賠償金投到一家投資公司,結果被騙,幾乎賠光。圖為想到丈夫的賠償金投資被騙,有可能再也討不回來,62歲的李素蘭忍不住流下了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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