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一行督导临桂区、灵川县法院执行工作

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一行督导临桂区、灵川县法院执行工作

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一行督导临桂区、灵川县法院执行工作

7月11日上午,由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廖雄强,桂林市中院副院长张德生、执行局长向阳等人组成的督导组到临桂区人民法院督导临桂区、灵川县执行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临桂、灵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新华、石玉碧及两个法院执行工作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等执行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一行督导临桂区、灵川县法院执行工作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一行督导临桂区、灵川县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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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韦新华院长、石玉碧院长向督导组汇报了执行攻坚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督导组以边汇报边研判的方式对两个法院所存在在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及具体措施。

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一行督导临桂区、灵川县法院执行工作

督导组结合两个法院当前执行工作实际,对两个法院下一步推进执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

针对涉楼盘案件,要依靠党委政府和严格执法,要与党委政府、债权人充分沟通,以及多参考最高法的相关判例。

二是

以结案为重点,分类推进有财产案件的处置、分配,进一步提高结案率,尤其是有财产案件执结率,对有财产终本案件恢复执行。

三是

详细深入理解研究评估指标,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各项指标要求,做好终本案件核补录工作,针对16年的补措施、补案卷材料,17、18年补线上,确保合规。

四是

针对核补录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核查,第三方评估分确保85分以上,达不到要求的一票否决。

五是

整合全院优势资源增补执行力量,科学调配人员,团队合理分工, 构建优势互补的新型执行团队。

六是

把解决执行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任务目标、责任,由分管副院长 执行局长督促疑难案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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