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急的原告
2月21日,辦公室電話響起,我接了起來,電話那頭著急地說:“你好,我是原告趙某,我的案件2月26日就要開庭了,但是我現在在湖北省仙桃市,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出門,到不了庭怎麼辦?”
疫情隔離
經查閱卷宗得知趙某在富源縣十八連山鎮經營一家手機店,被告劉某因2014年9月到趙某店裡買手機至今未付清款項,趙某無奈只能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19年春節前趙某就回湖北老家過年了,沒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病毒把他與外界隔離了……
開庭難
被告經多方聯繫都不願意到法院領取傳票,後承辦法官通過微信將開庭傳票、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案件原本定於2020年2月26日開庭,但因原告身在湖北,無法前來開庭。
活用調解
周緯法官認為案件標的不大,有調解的可能,便通過被告住所地十八連山鎮村民委員會的人民調解員聯繫上了被告劉某,在周緯法官的充分釋法明理及人民調解員積極配合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疫情防控特殊期,司法為民“不打烊”。為減少當事人的流動聚集,有效防控疫情傳播,曲靖市富源縣人民法院改變傳統的辦案方式,積極倡導利用“雲解紛”、電話調解、微信調解等方式,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切實做到疫情防控與審判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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