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已經收到其他公司的offer,在原公司申請離職時,領導極力挽留,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還承諾給他加薪,然後他猶豫了,糾結良久還是拿不定主意,過來找我諮詢,我問了他幾個問題:
一、為什麼離職?
1.錢沒給到位?
2.心感覺委屈了?
3.單純的職業發展規劃?
4.客觀原因?
如果是幾個原因共同作用,那麼每種原因的比重是多少?
朋友的答案是:
1.錢沒給到位40%,新工作機會薪資上浮超80%;
2.心感覺委屈了60%,承擔了很多非本職工作,大多時候在團隊中充當著犧牲者的角色,團隊中沒人願意做、沒有直接價值體現、但是又必須要做的工作往往到自己頭上,做完之後也並沒有得到任何認可,反而認為這些事應該是自己做的。
二、為什麼挽留你?
1.認可你是個人才,認為你走了是公司的損失;
2.目前你負責的工作無人接手,只有你可以完成,迫不得已挽留(領導會有一種被脅迫的感覺,一旦有人接手,你沒什麼價值了,可能會秋後算賬)。
朋友的答案是:
1.“認為自己是個人才”佔比30%;
2.“工作無合適的人員接手”佔比70%。
三、留下的條件是否解決了你的問題?
1.如果離職原因單純因為錢少,這次加薪是否解決了你的訴求?根據你對公司的瞭解,承諾的加薪是否可以快速兌現?
2.如果是其他原因,通過這次和領導溝通,是否從根本上解決了你的問題?如果沒有,這次不走下次也會走!
3.如果這次你沒有離職成功,留下來後是否可以水過無痕,仍然能夠和公司上下級同事緊密配合工作,是否會有不良影響?
朋友的答案是:
1.佔離職原因40%的“錢沒給到位”基本可以解決80%以上;
2.佔離職原因60%的“心委屈了”可以解決的幾率最高30%;
3.申請離職又留下來的不良影響,領導會覺得自己穩定性堪憂,未來薪酬調整、培訓資源、項目機會等方面很難在有好的機會。
綜上,領導的挽留,解決了大概離職原因中50%的問題,剩下的50%仍繼續存在,同時對自己在這家公司的長期發展還存在較大不良影響,所以,最終朋友決定遵從自己的第一判斷,選擇離開原單位,開始一段新的職業發展旅程。
作者:王春香,職場專欄作者,資深職業經理人,國內特大型企業人力資源總監。歡迎交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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