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东平发布致全县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各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霸痞势力;

2.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霸痞势力;

3.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企业周边,采取打、砸、抢、烧、堵或各种“软暴力”、非暴力手段,阻碍施工、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强买强卖,或煽动、组织人员围攻施工现场,强行承包、强迫用工单位使用本地机械、建筑材料及人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致使工程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无法进行的黑恶霸痞势力;

4.在农商行等金融领域,诈骗、骗贷、恶意逃废债务的违法犯罪分子;

5.在东平湖综合整治、砂石资源整治和其他矿产资源领域,雇佣刑释解矫或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恐吓、阻碍执法、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等手段,致使整治无法进行,或私挖滥采、强采盗采、违法经营等严重侵害国家资源的黑恶霸痞势力;

6.利用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或家族、宗族势力,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采取诬告陷害、煽动群众、操纵闹事、人为制造事端,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基层政权的各类村霸;

7.在车站、歌舞厅等公共服务娱乐场所,雇佣行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垄断经营、从事“黄赌毒”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霸痞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人员或团伙;

9.以攫取财物为目的,对过往车辆和乘客实施扒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或团伙;

10.设赌抽头、非法放贷、牟取暴利的黑恶霸痞势力;

11.雇佣他人和受雇于人充当打手,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护场助威,插手民间纠纷,替人“消灾”,帮人“出气”,帮助抢占地盘、摆平事端的黑恶霸痞势力;

12.采取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黑恶霸痞势力;

13.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跟随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等手段给院方施加压力,从中牟利,严重妨碍医疗秩序、威胁医护人员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

14.策划、组织、煽动、利用上访群体或上访事件,围堵机关单位、交通要道,妨碍正常执行公务,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违反正常程序缠访、闹访、非访等信访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15.参与、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干扰、阻挠办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和执法执纪人员;

16.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采取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分子;

17.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霸痞势力;

18.其他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分子。

对于举报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法:

1、拨打110报警热线进行举报;

2、拨打县扫黑办2075349进行举报;

3、关注“东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110举报;

4、拨打县纪委监委举报中心2822911进行举报;

5、信件邮寄:东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271500;东平县扫黑办(县公安局620室),邮编:271500。

东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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