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蘭談史
“教科書式的老賴”系列報道,黃淑芬個人的行為與保險公司無關,不會讓平安保險聲譽受到損失。黃淑芬給自己車購買了第三者強制保險和商業險,應當說她保險意識挺強,只是沒有意料到損失超過了自己想象。
平安保險公司應藉此向全體機動車車主宣傳,保險標的過低可能讓自己傾家蕩產甚至身陷囹圄。
教科書式老賴系列報道,除了讓公眾感到憤怒之外,更應當讓有車族或者駕車人警醒。
雖然自己遵紀守法地在路上駕駛機動車,併為車輛購買了強制第三者保險和商業險,但不能高枕無憂。當行駛機動車刮碰違章騎自行年的路人時,騎自行車者顱腦因受到碰撞而損傷,輕者留下殘疾,重者當場死亡,還有些受害人變成植物人。在醫院icu病房搶救的處於植物人狀態的騎自行車者,即使現有醫療技術無法搶救,家屬也不放棄搶救。鉅額的人醫療費用和人身損害賠償,會讓機動車駕駛人投保不足以賠償,由於傾家蕩產導致逃避賠償的大有人在。
機動車駕駛人和車主應當由本案汲取教訓。首先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操作規範謹慎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駕駛機動車會讓自己承擔多數法律責任。其次應當配置取證工具,比如行使記錄儀,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最後應當為車輛購買足夠的商業保險,保險標的不應低於本案判決結果。
429方寸世界
截止到2018年8月,已經塵埃落定的黃淑芬事件,對中國平安沒有任何影響。
這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
首先,我們看中國平安近期的輝煌。舉兩個例子。
7月31日,《財富》發佈的2017年度中國500強榜單中,中國平安名列榜單第五,比2016年上升3位。
而在之前,在《財富》世界500強名單中,中國平安位列第29位。
經歷了黃淑芬事件發酵的2017年,中國平安還有這樣的成績,您說黃淑芬事件對中國平安有影響嗎?
那麼,為何會有如此怪現狀呢?
第一,這是一起個案,沒有直接影響到很多人。
與食品、藥品等禍及大眾的事件不同,這是一起孤立的事件,並沒用直接影響到更多的人。
第二,黃淑芬事件的實際影響力不大。
表面上很熱鬧,但實際影響力寥寥。
即便是在事件發生地點唐山,這件事的影響力也非常細微。
第三,我們更習慣於遺忘。
試問,今天,還有多少人記得黃淑芬事件呢?
第四,我們還沒有把個人品質與企業道德聯繫在一起的習慣。
黃淑芬是個人事件,而不是企業行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而我們,還沒有將個人品質與企業道德聯繫在一起的習慣。
所以,這很無奈。
正因為如此,任何認為中國平安會受黃淑芬事件影響的想法,都很天真。
靜觀財經
從江歌案的發酵、關於兒童安全的討論,再到黃淑芬成功“耗死”被撞老人。
最近接連不斷的負面新聞都很喪,看完心裡堵的難受,可能是很多人共同的感受。
太多的細節被曝出,黃淑芬母女猖狂的嘴臉,被活活毀掉的一個家庭。
患了抑鬱症需要藥物維持的老母親。
一個道歉都沒有得到就在病床上悲慘死去的老父親。
一個放棄愛情放棄未來最後也沒有得到一個說法的兒子。
“我買房買車,沒錢了,別給我打電話了!咱們啊,法庭上見吧!”這句話來自黃淑芬。
“我不想出錢,但我想和解”,這句話來自黃淑芬的女兒劉明月。
真的,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當有一點權勢的惡人逍遙法外,而遵守法律的老實人卻下場悽慘,每個人都會後背陰冷,心裡發著慌,要是下一個是我,該怎麼辦?
民眾對這件事情難以發洩的惡感,如同陰影一樣籠罩著平安保險。
雖然隨著社會熱點的刷新,不久之後就會散去,但不是現在。
這件事不會對平安保險造成經濟上太大的影響,但是以下幾個負面問題,是無法避免的。
負面情緒聚集,引起集體吐槽
這件事情發生在普通家庭身上,更容易讓讀者產生同理心,無處宣洩的憤怒和失望該由誰承擔?
平安保險,因為手下這個管理200人的“女課長”成為了眾矢之的之一。
一個大公司,會因為一個員工的“極惡”而被認為是“不可靠的”嗎?
大部分人不會有這種邏輯推斷,但是!
但是!
因為這件事情的發酵,在相關話題下面吐槽平安保險的人越來越多。
這些抱怨的情緒,絕大部分來自於經歷者的親身感受,雖然很多問題不是平安保險獨有的,但是在這一刻,因為這件事情,所有不滿一起爆發了出來。
單拎出來一件事,也許不算太大問題。
然而,有了黃淑芬事件這個引子,這些負面經歷聚集在一起,互相強化,事實和事實互相支撐,客戶們互相交流“被坑”心得,專業人士們開始扒皮。
這種輿論的“勢”有多大,代表了背後的網友們對黃淑芬事件有多厭惡。
處理事件不及時,引發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危機
很多時候,輿論不會給你時間解釋,時機過了,也不會聽你解釋。
兩年前的案子,在趙先生不得不求助微博藉助輿論的情況下,在演變到全網譴責的時候,才不得不去採取懲罰措施。
也難怪民眾們會懷疑,是不是對平安保險來說,工作能力遠比德行重要?
至於是否退保續保,是個人選擇問題,但是在如今保險行業競爭激烈的環境下,面對激烈的“質疑”,平安保險也要拿出更認真的態度來應對才能平穩度過。
平安保險其他員工無故背鍋,會否對企業產生質疑
一個黃淑芬只能代表她自己。
因此去質問、去指責平安保險的客服們並不合適。
他們也只是一個普通員工而已,沒能分享女高管的薪酬,卻在事件中替她分擔火力。
不得不背這種天上掉下來的鍋,也是很委屈了。
我不認為網友們的憤怒和聲援是一種網絡暴力。
當社會面對接連不斷的、超出民眾心理接受能力的“極惡性事件”,產生“應激反應”反而是社會道德體系還在的表現。
黃淑芬事件的惡劣程度,已經嚴重到影響了社會的道德體系和脆弱的民眾的群體信任感,簡單來說,讓民眾開始對“是否該遵守道德”產生質疑。
這是對社會最大的危害。
正義終將到來,可是,誰來給正義定個鬧鐘?
硬核職場
黃淑芬事件對中國平安會產生哪些影響?可以肯定地說:黃淑芬事件對中國平安的影響是難以預料的,具體會產生以下幾點影響:
一、首先平安的形象(具體說是誠信度)會受到一定影響。說實話,保險業一直受到人們的詬病。很多人提起保險就氣不打一處來,特別是見到賣保險的就像見到騙子和強盜。
保險業的形象之所以會這樣,和保險業起步和發展階段的宣傳有關。我們知道,保險業的營銷方式主要靠千千萬萬個保險代理人主動上門賣保險。但在起步階段,大多數代理人素質不高,只經過很短時間的培訓,就開始賣保險。
而這些保險代理人的報酬主要靠業績抽成獲得,賣的越多,抽成越多。因此,在利益的驅動下,代理人對客戶進行虛假宣傳,胡亂承諾,把保險說成了投資賺錢,結果,到真正賠付時,和賣保險人的宣傳和承諾相差太遠,因此,在人們眼裡,保險公司成了騙人公司,賣保險的成了騙子。
因為擔心鉅額保險費一次性交付客戶難以承受,所以設計為10年、20年等分期交付,只要說服一個人買了一種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和代理人就能坐享10年20年。所以,為了利益,代理人不惜損害保險業形象進行虛假宣傳。
保險代理人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保險業的形象,保險代理人成為老賴,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保險的賠付。因此,黃淑芬拒不賠付受害者經濟損失,成為老賴,至少對所在保險公司的誠信有很大影響。
二、平安保險業績會受到一定影響。最近,由於黃淑芬事件,人們對保險業的詬病鋪天蓋地,很多人表示再也不買保險了,至少不買平安保險了。最起碼黃淑芬所在的平安保險公司,黃淑芬手下的200餘名代理人的業績會受到直接影響。
西門白甫
首先,是老百姓對平安的不信任,高級經理都是這樣一副嘴臉,還能指望他們的業務能還到哪裡。
可是,我往深裡想了兩個問題,,一是別的保險公司會比平安做的好嗎,二是對於這種惡意閉債,就沒有辦法治嗎。
對於第一個問題,我有些悲觀,別的保險公司不一定比平安好,但是平安這個事情是確定的,別的公司不知道,一邊是確定的壞,一邊是不知道,我選擇找新的保險公司。
第二,怎麼就沒人管呢,非要弄得全中國都知道,平安才出了督促涵督促黃某儘快給錢,平安的公關太無能了,應該嚴正譴責,並撇清關係,或者平安墊付保險,黃淑芬車是平安的保險吧,這麼好的宣傳改正機會都不會抓住。或者是黃淑芬本人沒買平安的車險,真是大大的諷刺,賣保險的都不買自己的產品,可見這產品是多麼的不靠譜。
執行層面也應該加快,不能一直讓他賴下去耗死人為止,我突然覺得區塊鏈的智能合約系統的好處來了,比如保險公司或者服務公司或者主管部門有一個智能合約系統,一個人開車的情況都在這個系統上,當你的行為產生某種後果時,智能合約系統自動計算損失情況並提請法律部門執行或者自動執行,馬上一撞到人,你的賬號被封,財產凍結,車子不能啟動,所有交通工具不能做,因為你這個身份在凍結中,一後的社會,違約成本也會越來越多
另類解讀歷史
一個保險公司好與壞。最主要的還是看它的商品能不能吸引你,能不能讓買家覺得買了之後真的可以得到安心的保障!這位“黃老賴”也就是個賣保險的,真需要出險的時候,咱們也不是找她,直接找的平安客服啊!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如果大家非要和平安掛鉤的話,那就是平安內部領導對下屬缺乏思想教育!別的我還真是想不出來了!這確實屬於個人行為,咱們可以抨擊“黃老賴”,可以聲討平安對其進行督促和處罰,但是咱們確實沒有什麼合適的理由來說平安保險存在嚴重管理問題!
之前也回答幾次這種問題了,這次不是個例,除了平安的員工外,哪個單位沒有幾個“刺頭”“自私自利”“忘恩負義”之人呢?如果哪天其他保險公司也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了,難道咱們就都不上保險了嗎?
之前看很多朋友也都回復了,不打算續保平安了,我還是要奉勸大家不要這樣衝動,您還是想想這幾年用平安,從服務到出險救援到後期保險理賠,整個流程順暢不順暢,如果確實挺好的,那幹嘛要換保險呢?
平安能成為國內第二大保險公司,肯定還是有它的優勢的!更希望大家不要被一些人利用了,有部分人藉此事詆譭平安,甚至詆譭中國的保險業,還有唐山市的形象都沒有放過,這樣的人肯定是“別有用心”,咱們局外人還是要擦亮眼睛,問問自己!
保險也是商品,物美價廉、售後無憂那就絕對沒有問題!而“黃老賴”這種行為並不是因為她的職業是賣保險,人品在那擺著呢!去哪個單位她也會做出這樣的事來,她女兒劉明月作為當代年輕人,更不能代表所有年輕人的行為!“女承母業”都是賣保險的,對事的態度也不會有太大差別!
其實這件事對於平安來說未必是件“壞事”,只要最後平安能給大眾一個很好的答覆,我相信大家還是可以認清責任的!既然群眾為平安挖出了“毒瘤”,那平安就“順坡下驢”的給自己“動動手術”吧!
遊戲秘密
我認為不會,首先,黃淑芬事件純屬他的個人行為,和她所任職的公司並沒有什麼關係,我們現在是民主社會,不會再回到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身份社會了,黃淑芬是黃淑芬,公司是公司,雖然短期內會對公司的社會信用產生一些消極影響,但時間會慢慢沖淡一切的。
再者黃淑芬不一定買的就是本公司的保險,我有好幾個朋友就是做電話保險的和車行保險的,他們說他們也是對照同行的價格如保險的,不一定入本公司的保險
其實我更想談一下黃淑芬的情況,和我們中國大量存在的老賴狀況。
首先我先亮明立場,黃淑芬這一類人是很不道德的,我特別不認同這種做法。
但是我們拋開道德來看的話,大家不覺得黃淑芬的做法很有理性,很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選擇嗎?
1、不積極給老人治病,因為交通肇事,除非駕駛員有非法駕駛行為,除此以外都是由保險公司理賠的,假如黃淑芬前期大量墊付費用,後期保險公司再把費用打給受害人,那黃淑芬的錢她自己怕不好往回要。這種思維方式,我們大多數人可能都會有,趨利避害是我們的本能
2、她的那些所謂的教學語錄,其實是社會上很多年都已經有了的,很多撞了人的,都是會選擇再回去壓死人,這種行為很不道德,但確實有種理性的成分在裡面,因為這是我們國家法律還不是很健全的原因,死人賠五十萬,殘疾就要照顧終身可能要花費100萬,這真的是我國依法治國需要解決的一塊法律漏洞。
依法治國,懲治老賴,是我國這幾年尤其是今年的重點,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天會比一天好
胡咩咩4
平安保險是個靠忽悠、套路深、性價比超低的銷售公司,保險業難做,稱解決大量就業,拉攏政府支持。靠廣告氾濫宣傳的品牌,大量招聘業務員以傳銷模式經營,產品透明度低,誤導客戶,交叉銷售,拉入大量客戶。保費高,保險講概率,理賠難,收取的保費用於投資,賺取高額利潤,,沒有道德底線,回饋客戶的很少,暴利行業,聽到都反感,倒胃口。
雲淡風輕282171276
首先我要講,法院一旦判決生效,黃某人要賠償,就算她沒有錢,耍賴,作為被傷害人的家屬原告應該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並且這類案件在庭審之前,原告應該要求法院對被告事實財產保全,就是防止被告輸了官司以後轉移財產拒絕支付賠償金。現在如果法院強制執行,就可以追溯黃某人幾年前所有的收入來源,包括房產基金,股票,其他有價證券等有形無形的資產,包括微信和支付寶裡的財產以及她的直系親屬的財產都可以強制執行。另外如果對方就是拒絕執行,那麼有財產轉移的銀行證明和其他證明,都可以作為原告繼續對黃某人實施刑事控告的證據。一旦刑事控告勝訴,就不僅僅是黃某人繼續賠償的問題,還要面臨著坐牢一到三年的下場,那個時候她丟失的就將是目前在社會上已經取得的地位和此地位未來還要給她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
第二,如果有證據證明黃某人在撞上被害人的霎那間加速,那麼對方一定在熟知何等情況下她的損失可以降低到最小的情況下采取殺人的做法,那麼她又構成了故意殺人的嫌疑,因此作為被告不僅僅要求她賠償,還應該控告對方故意殺人罪和拒絕執行罪。兩項罪名如果成立,黃某人就不是要不要賠償的問題,而是要在大牢裡面臨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問題。因此形勢對原告是極其有利的。一定要動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不要覺得拿她沒辦法。可以請一個律師幫助自己在這方面起訴對方。
第三,該事件對平安公司影響極為惡劣,對公司以後的客戶流失有極大的負面影響,作為公司的高層務必認清形勢,做好賠付和讓黃某人認罪的工作,否則後果對黃某和公司都十分不利。
從黃某極端惡劣的態度可以看出來她有恃無恐,不僅僅對於自己殺人的動機毫無愧疚之心還覺得根本無所謂,並且覺得沒人拿她怎麼樣。這不能被僅僅定義為一個老賴,而是一個冷血的殺人惡魔,所有人必須對她口誅筆伐,並希望有正義律師介入此案,幫助被害人一家,還公道給他們。否則天理難容!
魅力音樂無極限
一個人在路上疾走,鞋裡進了一粒沙子,這個人該怎麼辦?
我想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把鞋子脫下來,倒出沙子,然後比以前把鞋帶系得更緊一些,以防未來再進沙子,然後頭也不回,繼續大踏步走下去。
對於中國平安而言,“黃淑芬事件”的影響最多算一粒沙子——可能連沙子都算不上。倒不是說平安之大不會重視,而是這種事兒,對一個成熟的前行巨人來說,不僅不會有什麼副作用,而且還會讓前行的巨人更注重風險防範,未來走得更快更穩,沙子出現在鞋裡、影響前行的事兒,會越來越少、負面影響也會越來越小。
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是個好事兒。
但是,對於被影響的當事人來說,絕對不是好事,而是痛苦的經歷。對黃淑芬來說,倒也是個知恥而後勇的轉折點。